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政策文号:驻政办〔2017〕3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6日
驻马店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 应 计 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2017年度土地供应必须坚持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一)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
(四)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五)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六)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968.673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968.673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6.504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93.7592公顷,住宅用地193.2780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1.471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7.91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5.716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1.4988公顷。
四、政策导向
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的要求,以解决民生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为主。贯彻和促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供应计划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基本做到用地数量控制适当,结构分布较为合理。
五、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为保证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市、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加强与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推进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