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政策文号:驻政文〔2024〕2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驻政文〔2024〕21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驻马店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3月20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以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市场管理的意见》(驻政〔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2024年度土地供应必须坚持以下六条基本原则:(一)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适当控制供应总量;(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三)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四)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五)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六)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二、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9527亩以内。(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4年度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9527亩,其中商服用地489亩,居住用地3602亩,工矿用地240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1496亩,交通运输用地1502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7亩。三、政策导向(一)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围绕城市发展战略,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的要求,结合“中国药谷”、国际农产园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教育、医疗、养老、交通、水利等社会民生项目用地保障。(二)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继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形成“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三)合理调控住宅用地供应。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合理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房地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供应时序,优化住宅用地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四)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严格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四、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一)强化供地计划跟踪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供地计划,按照计划供地时序,有序完成土地前期相关工作,达到“净地”条件,按期实施供应。同时根据土地成熟度和项目落地情况,可对供地时序进行调整,做到应供尽供,应保尽保。(二)加强相关部门业务衔接。市自然资源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支持各区政府(管委会)推进计划实施。(三)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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