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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驻政〔202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5月9日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前言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认识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河南省委省政府2020年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利用好“红”“绿”资源,书写好“金色招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驻马店市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重要城市,有基础、有义务、有责任以绿色发展为核心,争当大别山革命老区绿色振兴发展的排头兵。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建设目标,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泌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绿色品牌,走出了一条符合驻马店实际、具有驻马店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城联创”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了《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依据,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设任务,力争在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整体形成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模式,努力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城。第一章建设基础与面临挑战第一节  建设基础一、区域特征地理区位优势明显。驻马店地处我国南北方、东西部的结合地带,承东启西,贯南通北,因历史上设皇家驿站而得名,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的美称。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属淮北平原,位于中原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交汇地带,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郑州、武汉两大国家中心城市的节点城市。全市下辖9县1区,国土面积15086平方公里。历史悠久、文化厚重。驻马店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春秋为古蔡国,战国属韩楚国,汉朝置汝南郡,唐宋时为蔡州,元朝设汝宁府,孕育出了盘古文化、嫘祖文化、驿站文化、车舆文化、冶铁铸剑文化和梁祝文化、重阳文化等灿烂文化,哺育出了韩非、李斯等一大批历史名人。驻马店是一片红色土地、革命沃土,确山竹沟是原中共中央中原局和原中共河南省委所在地,从这里走出了刘少奇、李先念、彭雪枫等革命先辈,被誉为革命的“小延安”;这里是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将军的故乡,是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著名的雷岗战役决胜之地。山水秀美、生态宜居。驻马店位于淮河中上游北岸,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是典型的大陆性季风型半湿润气候,西部是丘陵山区,东部是黄淮平原,年均降水量990毫米。水系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有大中小型水库186座,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209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条,总蓄水能力64亿立方米。周围有嵖岈山、铜山、乐山、金顶山等多座山脉,全市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林木覆盖率34.36%,驻马店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奇山、秀水、大平原,素有“诗意山水、传奇天中、休闲驿站、生态家园”的美誉。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截至2020年,驻马店全市常住人口704.58万人,户籍人口922.76万人,国民生产总值达2859.27亿元,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依然达到3.6%的增长,增速排名河南省第一,是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和新兴工业城市。城市品牌、生产总值双双跻身全国百强,产业结构以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化工医药、服装鞋帽、电子信息为主,形成了十三香等众多全国知名品牌,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不断提升。物产丰富、保障有力,素有“中原粮仓”“中州油库”“芝麻王国”“中国药谷”之称,是国家重要的粮油、蔬菜、优质食用菌、调味品生产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国际农都”新形象跃然中原大地。引领城市发展的“龙头”项目遥相呼应,形成了东有“中国渔都”、南有皇家驿站、西有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北有市人民公园的浑厚格局,城市面貌华丽嬗变,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显著提升。二、工作基础(一)聚焦改革创新,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初步建成了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不断完善市级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纳入驻马店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出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驻马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印发了《驻马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推进方案》。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市8794条河沟渠、17105座塘堰坝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水新格局。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建立市级林长会议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颁布实施《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条例。(二)深入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改善率位居全省前列,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超额完成。驻马店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较2015年增加97天,增加天数排名全省第三。空气质量指数较2015年下降率高达39.98%,降幅排名全省第一,其中NO2、SO2、PM10和PM2.5下降率分别为40%、83.72%、43.65%和40%,降幅排名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第四和第五。全市I-III类断面占88.9%,与2015年相比提升88.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持续为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三)强化空间管控,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擘画青山绿水大美生态,形成了一张“绿网”覆盖全域的空间格局。近年来,驻马店市不断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修编《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统筹“一核三级、一环三带、两区多廊”的组团式空间布局,促进全市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融合。开展了驻马店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划定了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面积2657平方公里,占比17.6%),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分区管控机制,确保自然保护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以“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大幅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森林驻马店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完成造林264.13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4.36%。在全省率先出台《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推行“山长制”,生态修复2.35万亩。对全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并编制了小洪河、汝河、北汝河、泌阳河、臻头河、黑河、练江河等七条主要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驻马店市域内主要河流的水域岸线得到了有效管制。推行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加快建设森林驻马店,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市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中国特有鱼类12种,稀有鸟类105种,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据重要地位。(四)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实现着力打造产业发达之城,创新“领舞”绿色发展模式。全市加快推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打造绿色产业体系、引进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新材料、环保装备和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产业不断向清洁化、低碳化、绿色化发展。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分别占规上工业的24%、30%,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智能工厂3家,千亿级食品产业集群初见雏形,初步形成特色百亿产业集群7个。积极推进化工、医药、造纸、食品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引导企业加快对照先进水平,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2019年对25家企业开展绿色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率接近100%。全市单位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面积以及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初步实现以更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更低污染排放支撑更高效益、更高质量的可持续绿色经济模式。(五)提升人居环境,生态生活品质绿色优质驻马店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绿色美丽家园。“十三五”期间,驻马店市市容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全市45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上升明显,达到2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2%。已完成中心城区3万户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截至2021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并持续推动园林绿化向乡镇延伸,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63平方米。实施城市河湖水面环境集中整治,在练江河、小清河等12条河湖水面开展漂浮物打捞、沿岸垃圾清理、市政排污设施封堵截留等工作,目前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此外,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中心城区道路雨污分流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直饮水工程等民生项目蓬勃发展,城乡居民宜居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六)厚植生态根脉,生态文化宣传不断深入积极探索现代生态文化创新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模式,打造驻马店天中文化名片。“十三五”以来,结合驻马店市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做大了“六山四湖”,做精了“两馆一站”,打造了驻马店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新品牌,不断丰富了公众生态文化生活。豫剧《陈蕃》、广播剧《我的父老乡亲》、歌曲《互联网+》等荣获河南省文学艺术成果奖;电影《农家妹子》、豫剧《皇家驿站》等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积极参与国家长征、长城文化公园项目谋划,成功申报了正阳县闰楼遗址、汝南县汝宁石桥等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取得实效。创新生态文化宣教形式,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环保主题日宣传活动为推手,广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以环境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推动线上线下“四类设施”开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全市200个乡镇(街道)文化中心、2895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基础扎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城联创”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驻马店认真做好“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建设目标,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复审,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省“公交优先”示范市,入选全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泌阳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9个县城全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平舆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泌阳、西平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上蔡、汝南、新蔡、确山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遂平、正阳获省级文明城市提名。第二节  存在问题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改革思想亟需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需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环保机构改革及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需重点推进。此外,基层环境队伍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依然薄弱,编制少,技术落后,能力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投入和提高。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存在较大压力全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与上级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10个国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总磷、氨氮污染突出,市控断面水质超标严重。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仍为主导因素,农业源氨排放量大,臭氧(O3)污染日益凸现,已逐步成为影响优良天数达标的重要因素。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未能根本改变。能源资源需求不断加大,新增污染物排放仍然较多。作为农业和畜禽养殖大市,粮食安全保障仍需维持较高的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粮食生产稳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足,污染防治仍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三、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集聚区集中布局在城市建成区周边,中集华骏铸造等企业搬迁工作尚未完成,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目前,驻马店市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水平与国家和河南省委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能耗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碳排放量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任务异常艰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结构性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能源原材料行业占比较高,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较大,除工业用煤外,温室大棚、烤烟叶、群众取暖等生产生活用煤量大,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明显加快,铁路专用线新建项目进展缓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滞后,交通领域污染逐渐加重。四、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不足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驻马店市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农村发展水平相对较弱,尤其是基础设施提升较慢,污水处理能力还存在突出短板。全市共有2892个村(居委会)、22270个自然村,平均一个行政村将近8个自然村,农户居住分散,不利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如垃圾污水处理、改厕、清洁能源等,由于村庄过度分散难以达到最低的规模标准,而无法投入或运营,已经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关键制约。农产品加工业依然存在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不足、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不足等问题。如驻马店市小麦面粉加工业发展比较快,但产品80%是普通粉,市场需求旺盛的专用粉供给不足10%。五、生态文化公众意识和参与感有待提升驻马店市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虽不断增强,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践行度仍然有待提升,人人、事事、时时参与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仍然认识不足。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主要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伟大历史机遇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等多重战略叠加,河南省致力于建设生态强省,省委省政府支持驻马店建设“国际农都”“智造之城”,这一系列战略机遇将助推驻马店市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面临挑战。驻马店作为中原经济区和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桥头堡”,正处于机遇叠加“窗口期”、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攻坚期”、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凸显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需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并从根本上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同时,如何深化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更好地成为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绿色发展支点,是驻马店市面临的新挑战。第二章规划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将“国际农都”驻马店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特色鲜明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打造成淮河生态经济带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绿色发展标杆城市。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驻马店市面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不合理、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产业发展亟待优化结构和转型升级、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出发,统筹考虑,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目标导向。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倒推,厘清到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突出区域特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升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持任务导向。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相关要求,以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任务为核心,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区,制定明确的任务分工方案,切实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从文化、生活、制度等提升生态文明社会软实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共建格局,深入、扎实、有序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驻马店市全部行政辖区,包含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总面积1508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2年,中期为2023-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2030年。第四节  总体战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快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国家战略,按照目标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阶段实施的思路,明确全市“1+6+6+X”的总体战略,走出一条符合驻马店实际、具有驻马店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1:创建目标。以全面提升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核心,全面实施驻马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以建设中部崛起强市、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城市群生态文明创建引领区为主要抓手,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原样板。6:六大任务。完善生态制度,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践行生态生活,转变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生态意识。6:六个工程。提出生态制度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空间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生活建设重点工程、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等六类工程。X:若干项目。以工程保障目标,将六类工程落实到94项重点项目中,打造三大示范区,即综合能源改造示范区、智慧农业示范区、静脉产业园示范区,以示范检验创建效果。第五节  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围绕驻马店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定位,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机遇,力争通过5年努力奋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涵养能力显著增强,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打造“碧水绕城、绿树荫城、繁花簇城”美丽景象,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驻马店基本建成,让绿色发展成为驻马店的“靓丽底色”,并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提供中原样本。二、阶段性目标近期规划阶段(2021-2022年):形成基于大别山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开发布局,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巩固和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有效提升,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交通枢纽的规划措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升,初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标准。中期规划阶段(2023-2025年):生态涵养功能更加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提升,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旅游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增长点,生态制度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大别山生态屏障功能进一步巩固,城乡人居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以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为主体的独特文化资源优势,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国家考核标准,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远期规划阶段(2026-2030年):全面深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驻马店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提前实现碳达峰,不断提高区域生态宜居宜业水平,打造美丽驻马店。第六节  建设指标严格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19〕76号)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结合驻马店实际,确定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共计37项(见表2-1),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经测算,已有36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尚未达到考核标准。表2-1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现状值达标情况目标值责任单位
2020年2022年2025年2030年
生态制度(一)目标
责任
体系与制度
建设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约束性已制定△达标制定实施持续推进持续推进市生态环境局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
部署情况-有效开展约束性有效开展达标有效开展持续推进持续推进市委办公室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约束性20达标≥20≥20≥20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4河长制-全面实施约束性全面实施达标全面实施持续推进持续推进市水利局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100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生态环境局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00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二)
生态
环境
质量
改善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
改善约束性76.5达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下降幅度13.5达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8水环境
质量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
改善约束性33.3
(2020年I-III类比例88.9%)达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
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无劣V类
水体达标无劣V类水体无劣V类水体无劣V类水体市生态环境局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达标100100100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三)生态
系统
保护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55约束性59.4达标≥55≥55≥55市生态环境局
10林草覆盖率%≥18参考性20.3达标≥20≥20≥21市林业局
11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参考性95达标≥95≥95≥95市林业局
外来物种
入侵-不明显不明显达标不明显不明显不明显市林业局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不降低达标不降低不降低不降低市农业农村局
(四)生态
环境
风险
防范1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生态环境局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参考性建立达标建立完善完备市生态环境局
1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约束性建立达标建立完善高效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空间(五)空间
格局
优化15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
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约束性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达标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自然保护地达标市林业局
16河湖岸线保护率%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参考性已对市域内主要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达标完成市域内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划定岸线保护区完成上级管
目标完成上级管控
目标市水利局
生态经济(六)资源
节约与利用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约束性0.32达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
水量立方米/万元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约束性32.9达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市水利局
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4.5参考性8.0达标≥4.5≥4.5≥4.5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生态经济(六)资源
节约与利用20碳排放强度吨/万元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约束性0.72达标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完成上级
管控目标市生态环境局
21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完成年度审核计划参考性100达标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任务市生态环境局
(七)产业
循环
发展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参考性100达标100100100市生态环境局
2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参考性98.4达标≥95≥95≥96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生活(八)人居
环境
改善2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优良比例%100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生态环境局
25城镇污水处理率%≥95约束性市中心城区99.92
县城92达标市中心城区99.93
县城95市中心城区99.95
县城95市中心城区99.96
县城96市城市管理局
2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0参考性27未达标≥3350≥50市生态环境局
2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95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城市管理局
28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村占比%≥80参考性100△达标100100100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2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15参考性15.63达标17.651819市园林绿化中心
(九)生活
方式
绿色化3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0参考性84.2达标≥60≥60≥65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1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50参考性60.34达标≥60≥60≥65市交通运输局
3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减量化行动-实施参考性实施达标实施实施实施市城市管理局
生态生活(九)生活
方式
绿色化33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参考性95.25△达标≥95≥95≥97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100△达标100100100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千克逐步下降4.22△达标逐步下降逐步下降逐步下降市统计局
34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0约束性100达标100100100市财政局
生态文化(十)观念意识普及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参考性100达标100100100市委组织部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参考性90.9△达标≥90≥90≥92市统计局
37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80参考性91.1△达标≥90≥90≥92市统计局注:△为2021年数据。   第三章完善生态制度,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节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绿色发展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认真落实《驻马店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中“资源环境”和“绿色发展”各项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意见》要求,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生态保护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全覆盖,形成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评价、预警、信息发布于一体的长效机制。加强资源环境历史数据规范化加工和实时数据标准化采集,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大数据平台。2022年底前,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四、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稳步实施《驻马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一、深入落实“六长制”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在市、县(区)成立“河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及联络办公室。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新模式。进一步细化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清单,完善河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涉河违建、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针对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简称“一网两长”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探索推行路长制。(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参与)二、严格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加强已发证企业证后监管,推动辖区内企业做到依证排污、持证排污。加大辖区范围内企业持证排污督查力度,对于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行为,坚持严管重罚,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严惩。探索开展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环保信用评价、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排污许可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环境统计数据融合统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税务局参与)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为重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反映市场供求和生态产品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生态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为重点,探索森林、流域、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生态产品定价,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健全有利于自然保护区、主要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市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试点。(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第三节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制度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排污单位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对不履行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曝光并从严处罚。确保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二、建立完善环境决策科学机制建立各方参与、部门联动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强市级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在生态环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以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三、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环境监督举报制度,有序推进有奖举报。在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开通环保微信投诉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舆情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传统媒介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监督、分析和媒体应对,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第四章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生态安全第一节  提高水环境质量一、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市推进为机遇,推广“全收暗贮、资源利用”确山单场建设模式、“全量收集、集中处理”新蔡未来模式、“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平舆大宋模式、“一园五中心”汝南组团模式。强化淮河、汝河、小洪河、黑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坚持种养结合,提高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和消纳吸收能力。引导农民配方施肥、施配方肥,持续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西平县、汝南县等加强免耕机械种肥异位同播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与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全面规范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洪汝河流域干流沿岸高污染项目,强化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氮肥制造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提升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水平。重点推进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等县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企业入园,科学监管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全市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二、提高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河流湖库水质。依托“三线一单”划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控制单元和行政区域。按照最新的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全市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实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制度。针对水域功能不达标河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突出精准施治。全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无劣V类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参与)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以“水清流畅、堤岸整洁、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为标准,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整治后评估、回头看,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加强河流监测工作,防止黑臭水体反弹。对乡村河道、沟渠、坑塘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秸秆废弃物、畜禽粪便、水面漂浮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并同步开展清淤工作,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100%。(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三、加强水生态保护构建“七纵七横、两环一脉”的生态水系格局,推动“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治理提升工程。市中心城区按照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新型城市标准,实施西水东引,开展小清河、练江河、骏马河、开源河、兴业河综合治理,推进薛庄河、五里河综合治理及连通补源,六支渠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成南练江湖、北清河湖两座大型水生态湿地公园。加快推进县级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确定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坑塘水环境综合整治,针对驿城区、汝南县、正阳县、遂平县、上蔡县、泌阳县、西平县、新蔡县、平舆县、确山县等县(区)内坑塘污染,因塘施策,就势改造,统筹清淤、蓄水、绿化、利用四个方面,改善农村坑塘水生态环境。(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四、严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编制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等湖泊(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保护规划,建立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或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从事与保护无关的涉水活动。泌阳河泌阳唐河保留区,要求控制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影响,严格限制可能对其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确保板桥水库、薄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五、强化流域综合监管以水污染、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管理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水环境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河流水质情况。以14个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断面为试点,探索建立上下游联动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式监管设备、高清摄像头等新技术新设备在水环境领域的应用,拓展自动监测指标数量和站点覆盖范围,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监测网络,实现河流、水库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无缝衔接”,构建水质预警监控网络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第二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一、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火电、煤化工、建筑材料(含陶瓷、耐火材料和砖瓦窑等)和非精密铸造等落后产能集中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应用。以工业涂装、化工、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推动泌阳县环保涂装服务中心项目、西平县塑料加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6项VOCs综合治理工程。垃圾焚烧、生物质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结合模式将“种”和“养”相连接,减少种植业氮肥的施用量。通过提高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规模比例和低氮饲料喂食比例等方式,降低农业氨排放。重点做好“三夏、三秋”集中期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四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禁止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和农村生活垃圾等。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乡、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处理。积极借助卫星遥感和高清摄像头等技术加强露天焚烧监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三、协同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全市非公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扩大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占比。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黑加油车。严格落实《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过境入城货车限行禁行工作方案》,各县区动态更新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严控重型车辆进城,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还原装置(SCR)。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四、强化扬尘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工地扬尘管理,严格落实《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差异化管理方案》和《驻马店市线性施工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推进各县区每年建设5-1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推动正阳县宏发新型墙材湿电除尘项目、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工业料场治理等一批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严格落实《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方案》,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县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五、提升空气质量管理能力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提高污染动态溯源的能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能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模拟与管控综合平台,为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预警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全市重污染应急响应在六个维度做到统一。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和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河南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参与)第三节  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一、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二、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总结驿城区受污染耕地开展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经验,推进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市开展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对已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区域的可食用农(林)产品要加强质量检测。严格控制改良剂等施用量、施用频次、施用方法等,严防因修复措施对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参与)三、开展受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对本市的1宗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治理和修复方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不断加强平舆县东和店镇原皮革工业区等受污染地块的治理与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参与)第四节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一、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在伏牛山、桐柏山余脉交错地带开展国土绿化工程,到2025年实现绿化规模30.6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新造19.23万亩,封山育林9.38万亩,改培2万亩,保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低于55%,保持林草覆盖率和植被覆盖指数不降低。(市林业局牵头)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以农田防护林建设、山区及平原生态林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城乡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深入开展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复合生态系统”。加强城区内主要道路、河流的整治绿化,推进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到2022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65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市林业局牵头,市园林绿化中心参与)二、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到2025年保持全市湿地面积87.9万亩不减少。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湿地面积,重点加强对淮河、宿鸭湖水库、板桥水库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2025年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5万亩。建立练江河湿地游赏体系、小清河湿地恢复区和双高楼农渔业生产示范区。保护小微湿地,构建全市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止填塘造地等行为,确保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市林业局牵头)三、强化矿山修复治理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正在开采矿山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于新建和生产矿山,实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切实做好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加大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将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相结合,逐步完成治理工作。到2025年,“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其他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5%。生产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在市域范围内建设盘古山-铜山湖-薄山-薄山水库、板桥水库-蚂蚁山-白云山-金顶山-乐山、小洪河农田林网以及汝河-板桥水库-宿鸭湖水库等4条生物廊道,未来城市开发建设中避让生态节点和生物廊道,并保证城市生态连通性。(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保持市域内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开展宿鸭湖区“退耕退渔、还湖还湿”建设,为野生动物尤其是一些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繁殖、栖息、迁徙、越冬场所。加快建设西部山地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保育区,适当发展珍贵树种。大力推进驻马店市域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调查工作,提高薄山国家森林公园、泌阳铜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正阳淮河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到2022年,保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在95%以上,保持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第五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一、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化解工作。以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煤化工、医药业为主)和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毛皮制革为主)为重点,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处置预案。构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实现县级以上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参与)二、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工作,录入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更新《驻马店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和转运过程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与餐厨废弃物、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协同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持续保持在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第五章优化生态空间,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与屏障一、构筑淮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构筑淮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沿淮河干流、重要支流的绿色生态走廊和生态保育带建设,加快淮河干流沿线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淮河干流(驻马店段)沿线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筑具有复合功能的生态防护体系。提升桐柏-大别山山地生态屏障功能,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参与)二、构建“一湖两区三带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和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着力构建“一湖两区三带多廊道”总体布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以淮河干流为主线,统筹开展沿淮河、洪河、汝河生态保育带建设工作。依托洪汝河干支流水系,系统推进中游植被封育和矿山环境整治、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受水区农田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建设左右岸统筹、山水河林路一体、文化自然融合、沿线全景贯通的复合型生态廊道,打造生态空间保护的核心轴带。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价值转化为重点,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打造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市林业局牵头)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保护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地理单元特征和生态保护监管需求建设,完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优先在驿城区和泌阳县开展本底调查,核定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驿城区、泌阳县、确山县、遂平县及西平县试行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参与)二、维护重要生态空间功能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各项管控要求。加强重要山体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按照“一矿一策”要求,选择确山县为重点县形成治理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开展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预警。优先针对汝南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泌阳铜山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嵖岈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和8个森林自然公园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三、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整合保护地区域交叉重叠空间,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明确功能定位和保护修复重点,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分类分区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有序实施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异地搬迁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和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维护湿地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所有县区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效野公园全覆盖。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完善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市林业局牵头)第三节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空间治理由指标管控向质量管控和功能管控转变。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二、构建组团式发展空间布局以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遂平组团、确山组团和汝南组团等城市组团中心为支点的“一核三级、一环三带、两区多廊”的组团式发展空间结构。以驻马店中心城区(驿城区)为核心,主导公共服务、商务办公、生活居住、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遂平组团主导、品质居住、商务休闲、旅游度假、食品加工等功能;确山组团主导公共服务、医药种植、建材产业等功能;汝南组团主导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食品加工等功能。统筹城市发展空间发展布局,努力形成驻马店市山水秀美、文化浓郁的魅力宜居特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三、优化生产生活空间全力打造现代绿色生态都市,推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精心打造“产城融合、城在绿中、山水相融”的生产生活空间。因地制宜打造县区特色名片,最终打造“一县(区)一印象”的生产生活空间风貌。推进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实施应用,科学规划城市公园,全面实施“增绿织绿”全域化,推动公园绿地与其他生产生活空间融合,构建网络化、系统化绿地空间体系,新增一批社区公园,构建“开窗见景、出门见绿”的绿色网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第四节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一、加强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管控力度加快推进《驻马店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实施工作,按照划定的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确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明确其所有权和功能定位,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到2025年,完成国家和河南省对河湖岸线的管控目标。在全面掌握河湖岸线现状资源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防洪排涝、安全稳定、生态健康和景观适宜等因素,对河湖岸线形态、控制范围、功能区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确定适宜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措施,提出岸线保护、利用和修复的技术方案和管控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二、加强河湖岸线执法监督对于已开发的岸线资源,开展现有项目考核,逐步建立岸线资源管理的退出/淘汰机制,整治现存的只占不用、多占少用、深水浅用等造成岸线资源使用效能低下的现象。出台岸线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岸线利用效率,促进岸线可持续利用。与岸线功能区管理要求不符的已有开发利用项目或设施,不得在现有规模上进行改建、扩建;严重影响防洪、水质及水利设施安全的,应逐步进行清退或搬迁。(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全面建立河湖岸线执法巡查和管理台账制度,建立排查、分析、整治、督办机制,实现沿岸面源污染常态化整治,以规范涉水工业污染源监管为核心,严打污水违法直排河湖行为、建立健全河道治理、岸线利用和保护相结合机制。禁止在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岸线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设置行洪障碍,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第六章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第一节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抓住新一轮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机遇,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推进“三提两改”,抓好11个产业集聚区、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5G智慧产业园“11+2”载体平台建设。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各产业集聚区、园区围绕特色产业,进行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全力打造“国际农都”“智造之城”“中国渔都”和中国高端专用车基地、农产品加工及冷藏基地、新型建筑材料基地、户外休闲用品基地、电动车基地、生物医药基地、能源化工基地、防水材料基地、畜牧机械制造基地,全市形成“一园一主业”“一地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产园公司、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参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对落地项目从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环境保护、单位总产值能耗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入驻建设。在传统支柱产业纵深推进智能化改造提效扩面、绿色化改造提标示范、技术改造提速升级,引导装备制造、皮革羽毛制品和制鞋业两大传统产业向绿色装备制造业、绿色纺织制衣制鞋转型升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参与)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动建材、化工、造纸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加快改造升级,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新优势。开展工业生产过程清洁化、低碳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等四大改造计划,积极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绿色低碳品牌。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实施智能化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创建工程,积极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产业和高端再制造,培育国家、省级绿色工厂1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5G六大主导产业。培育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中部生物医药产业高地。以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优先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变压器、节能锅炉等重点节能装备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重金属治理等重大环保技术,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技术,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和先进环保装备的供给能力,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二、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优化生态农业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田园风光秀美的生态农业发展格局,将驻马店市建设成为河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导区、河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打造沿京港澳高速、新阳高速和南驻阜高铁精深加工产业带,建设中部都市农业功能区、西部山地生态农业功能区、东部平原高效农业功能区。以泌阳县和确山县西部为重点打造西部山地生态农业区,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林果、小杂粮、薯类、生态养殖。以驿城区郊区、汝南县西部、遂平县南部为中心打造中部都市农业功能区,重点推动蔬菜、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等发展,提高农业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以正阳县、新蔡县、平舆县、确山县东部等为中心打造东部平原高效农业功能区,重点支持优质小麦、油料作物、生猪和“两牛”等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正阳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泌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其他多个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着力推进生态农业模式。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充分利用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发展食用菌,利用牛羊粪、菌渣、废弃秸秆等发展有机肥,以大中型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牧—发酵—粮(林)”“牧—沼—菜”“牧—沼—果(茶)”“牧—能源—菜”“牛羊—食用菌”等农牧循环模式,推动全市农业绿色低碳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实践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促进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强化耕地污染防治和源头管控,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严格化肥、农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减量化。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引导优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三、持续推进服务业绿色化促进现代服务业绿色转型。以交通物流、商贸流通等领域为突破口,推动绿色服务替代传统服务。推动住宿餐饮业绿色化发展,发展绿色饭店等新型业态。提升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新兴金融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业、电子商务及网络零售、健康服务、数字创意等7个新兴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优势服务业向低碳、智能、价值链高端发展,培育发展服务业新业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参与)建设绿色物流配送。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统筹公路货运枢纽布局,进一步加强与产业集聚区的有效对接,推动传统货运场站向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加快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力争把驻马店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名单,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基地。加快推动综合服务型、口岸型和货运枢纽型等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实施。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县域物流节点城市为支撑,城乡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的“一中心、县节点、全覆盖”的现代物流空间网络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驻马店车务段、驻马店海关参与)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积极推广废弃物处置一体化、环境第三方监测等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建立环保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培育环境监测和检测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第二节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一、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煤炭消费减量,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坚持能耗双控不动摇、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目标引领和倒逼作用,严格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重点行业新建耗煤项目须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对能源消费量大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上高耗能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持续降低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围绕建设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正阳县、西平县、泌阳县、驿城区等地的风电场项目建设;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实施“光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秸秆气化和生物质热电气三联产技术,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输电网架,增强外电消纳能力;积极推进驻马店响水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完善热电联产项目布局,新增一批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充电桩;积极推进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漯河至西平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延伸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2%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驻马店供电公司参与)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开展节能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推进电力、建材、化工、石油石化、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将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纳入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二、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以市、县(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科学统筹配置用水需求,加快分解落实到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等主要用水领域,研究制定水资源用途管控措施。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的管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到2025年,驻马店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目标32.4立方米。(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节水增效。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积极发展旱作农业,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鱼综合种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参与)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节水减排。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实施水效“领跑者”制度,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实施水循环梯级利用改造。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2年,在火力发电、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参与)全面推进城镇生活节水降损。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提升雨水资源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强化公共用水节水管理,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为100%。到2022年,全部市级机关及县(区)所属机关,50%以上市级及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三、严格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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