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政策文号:洛政土〔2024〕39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洛政土〔2024〕397号孟津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4〕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送庄镇东山头村0.3330 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林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2024年12月20日 附 件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土地总面积农用地小计林地其中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洛阳市孟津区合计0.33300.33300.33300.28050.0525集体土地送庄镇小计0.33300.33300.33300.28050.0525东山头村0.33300.33300.33300.2805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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