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政策文号:洛政通〔2022〕4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2〕40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等2个社区集体农用地35.5423公顷(其中耕地23.5931公顷、园地0.8773公顷、林地10.5328公顷、其他农用地0.5291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范围:东至玉泉街、西至用地界、南至龙顾路、北至司马光路。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工业用地。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拟征收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7.445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5.4910公顷、林地1.86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50公顷);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土地28.09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8.1021公顷、园地0.8773公顷、林地8.6737公顷、其他农用地0.4441公顷)。伊滨区管委会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四、其他事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李村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2022年7月1日

河南洛阳产业园区

河南洛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洛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