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企业优惠政策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政策文号:洛政通〔2024〕2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4〕23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瀍河回族区等2个区白马寺镇等2个镇枣园社区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0.6007公顷(其中耕地0.1260公顷、园地0.2484公顷、林地0.125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05公顷)、建设用地1.5197公顷。以上共计2.1204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地块一:东至枣园社区工业用地、水浇地,西至枣园社区工业用地、平乐社区水浇地,南至洛白路,北至平乐社区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二:东至白马寺社区其他林地、枣园社区其他林地、果园,西至白马寺社区其他林地、枣园社区其他林地、果园,南至枣园社区果园,北至白马寺社区其他林地; 地块三:东至白马寺社区工业用地,西至枣园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枣园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果园、水浇地、白马寺社区工业用地,北至枣园社区果园、白马寺社区工业用地; 地块四:东至白马寺社区设施农用地、科教文卫用地,西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平乐社区城镇住宅用地,南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北至白马寺社区水浇地; 地块五:东至已报批用地界,西至白马寺社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南至白马寺社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其他林地、科教文卫用地,北至洛白路;地块六:东至白马寺社区公园与绿地,西至已报批用地界、平乐社区水浇地,南至白马寺社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园与绿地,北至洛白路;地块七:东至白马寺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白马寺社区特殊用地,南至洛白路,北至白马寺社区特殊用地、乔木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八:东至枣园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枣园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枣园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洛白路; 地块九:东至白马寺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枣园社区水浇地,南至枣园社区水浇地、白马寺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枣园社区水浇地、白马寺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十:东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西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南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北至白马寺社区科教文卫用地。二、拟征收土地用途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拟征收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枣园社区集体土地0.8083公顷,其中农用地0.4782公顷(耕地0.1177公顷、园地0.2484公顷、林地0.03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744公顷)、建设用地0.3301公顷;拟征收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白马寺社区集体土地1.2121公顷,其中农用地0.1225公顷(耕地0.0083公顷、林地0.08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1公顷)、建设用地1.0896公顷;拟征收孟津区平乐镇平乐社区集体土地0.100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孟津区人民政府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孟津区财政局、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平乐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四、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等要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孟津区人民政府拟召集区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信访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平乐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2024年3月21日

河南洛阳产业园区

河南洛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洛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