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0)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0)的通知洛政办〔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0)》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2月17日洛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0年)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人口规划是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洛阳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本规划依据《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旨在明确规划期内全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指导全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的支撑基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人口现状自上世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洛阳人口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结构从年轻型向老年型快速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重点人群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人口总量惯性低速增长,生育水平小幅回升后趋于稳定。全市2018年末总人口713.67万人,常住人口688.85万人,分别比2008年增加59.27万人和46.85万人。2008—2018年间,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8.66‰,常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7.07‰。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提高生育水平的效应短期显现,全市出生人口小幅上升,二孩比重提高,出生人口在2016年达到高峰,然后开始出现回落。2018年全市出生人口7.97万人,比2016年减少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39‰,比2016年下降1.2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4.96‰,比2016年下降1.6个千分点。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长期小幅增长转变为双双小幅下降。随着生育水平的回升,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恢复正常,201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比2010年降低5.24。——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总抚养比逐步上升。自本世纪初全市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较往年继续提高。2010—2018年,全市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由6.6%上升至11.99%;0—14岁的少年儿童比重由26.11%下降至20.46%,老少比(老年人口与少年儿童人口之比)由40.45%上升至58.64%。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在2010年达到71.84%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18年下降至67.54%。受生育政策和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全市社会抚养比呈缓慢上升态势,2018年社会抚养比为52.56%,比2010年上升17.1个百分点。——人口整体素质不断提高。2010年和2018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9.84年和10.98年,人口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攀升。截至2018年底,我市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2.45‰、3.94‰,人均预期寿命2018年达到76.5岁。——城镇化持续提质提速。近年来,全市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加快城镇化进程,先后入选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2000年、2010年和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分别为29.6%、44.3%和57.57%,平均每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城市地位稳步提高,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从地级市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看,洛阳的地位在稳步提高。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人口密度不断提高。2010年和2018年,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分别为430.33人和453.2人。2000年、2010年和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分别为6.83%、6.97%、7.17%,城市吸引流动人口的力度和能力不断增强,洛阳作为副中心城市的人口集聚效应逐步显现。——贫困人口总量显著下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有6.4、10.46、11.7万人实现脱贫。在脱贫攻坚期内,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再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针对低收入群体家庭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残疾人群体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重点人群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困难家庭脱贫步伐。第二节人口发展趋势——人口总量缓慢增长。从人口预测的高中低方案来看,常住人口总量将分别在2047、2041和2036年达到峰值。2030年之前总人口处于缓慢增长状态。图1按高中低方案预测的常住人口变动趋势——育龄妇女人数和出生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受前期生育水平变动的影响,育龄妇女和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总量持续减少。按高中低方案预测,育龄妇女人数2030年分别比2015年减少15.67、16.87和18.08万人。出生人口受生育水平和育龄妇女人数的双重影响,呈现降低的趋势。按高中低方案预测,出生人数2020年分别为9.9、9.38和8.86万人,2030年分别为8.29、7.85和7.41万人。表12020—2030年育龄妇女人口及出生人口发展趋势单位:万人年份低方案中方案高方案15-49妇女20-29妇女出生人数15-49妇女20-29妇女出生人数15-49妇女20-29妇女出生人数2020169.8448.908.86169.8448.909.38169.8448.909.902025162.4641.497.98162.4641.498.45162.4641.498.922030160.0940.137.41161.3040.137.85162.5040.138.29——老龄化加剧,劳动年龄人口和少年人口比重降低。预测结果显示,老年人口总量和比重将持续上升。按中方案预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2020年的12.24%提高到2030年的16.97%。0—14岁的少儿人口数均呈现波浪式下降趋势。15—64岁人口规模波动中略有上升,2026年是三种方案的高峰,峰值分别为493.69万人、494.19万人、494.69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超过少儿人口的年份是2023年,至此开始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重点将从少儿人口转向老年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图2按中方案预测的老年人口比重变动趋势第三节问题和挑战从2020年到2030年,全市人口发展进入了人口总量相对稳定、人口结构越来越老化、生育水平走低的特殊阶段,也是人口转变的重要转折期。在这个关键时期,准确判断人口发展的趋势,合理确定人口发展的各项指标,有效处理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关系,有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有助于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不足。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未来我市人口老龄化与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大趋势一致。与经济发展相比,人口老龄化发展相对较快,“少子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特征突出,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已经进入养老阶段,农村留守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必将增加家庭成员的养老负担,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同时减少劳动力供给比重,影响社会需求结构和经济增长的潜力,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但目前从政策、物质和人力等方面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明显不足,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居家养老、长期护理保障等养老制度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生育水平存在持续走低的风险。受经济社会因素影响,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持续下降,加之育龄妇女人数和比重降低,总体生育水平有持续下降的趋势。2016年实施普遍二孩政策产生的生育水平回升只持续了一年时间即开始回落,未来生育水平的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中心城区人口集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外来人口市民化任务繁重。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流动人口总量增速减缓,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仍面临体制机制障碍,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不同步、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户籍人口城镇化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分布不能适应人口分布的变化等问题依然突出。未来有待市民化的人口规模大、市民化成本高、市民化意愿复杂,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艰巨,城镇化需要巨大经济社会支持。——人口承载力始终处于紧平衡态势。人口总量对粮食、水资源、空间和环境的压力将长期持续存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雾霾天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公共服务领域资源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劳动力素质与新技术产业劳动力需求不相适应,技术和能力不足导致的结构性就业问题长期存在。——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结构简单化影响家庭发展。随着生育率的降低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家庭存在规模小型化和结构简单化的发展趋势,将长期影响家庭的养老、子女抚养、精神慰藉等方面的能力,进而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前期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和男女婚配模式影响相互叠加,将造成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的婚姻匹配困难。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残疾困难家庭、留守家庭等问题还依然存在,家庭发展面临众多挑战。第二章总体思路面对未来人口发展的重大趋势性变化,必须把人口、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为重大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把握人口发展的有利因素,积极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努力实现人口自身均衡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一节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战略统筹,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流动活力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发展。切实将人口融入经济社会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区域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人口因素,以有利于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出发点,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突出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措施,促进共同参与、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正向调节。尊重人口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生育水平调控到维持更替水平的合理区间,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资源禀赋持续增强。——加强风险防范。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重视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要素间的相互关系,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系统间的安全挑战,切实保障人口安全。完善预警机制,积极转变人口调控理念和方法,统筹推进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更加注重使用经济手段调节人口,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第二节主要目标2020年不断完善的生育政策的实际效应进一步发挥,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人口总量保持适度增长,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空间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口总量。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步向更替水平回归,2020年全市总人口在720万左右,203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755万左右。进一步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人口结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2020—2030年间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区间;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持续释放。——人口素质。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进一步增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集聚人口能力增强。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口分布与功能分区、城市群发展、产业集聚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左右;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人口收入水平。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人口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重点人群保障。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2020年符合标准的养老设施的服务功能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全市养老机构每千名老人床位不低于35张,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表2洛阳市2020年和2030年人口发展主要目标领域主要指标单位2015年实际2020年目标2030年目标人口总量总人口(年末)万人700.3720755总和生育率1.6-1.81.81.8人口结构出生人口性别比113.5小于108稳定在103-107人口素质平均预期寿命岁75.6(2016年)77.379.5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0.511.112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6560.7左右68.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7.88(2016年)44左右54左右第三章保持生育水平合理稳定合理的生育水平是人口总量相对稳定发展的基础。为适应全市人口发展新形势,需要把生育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第一节全面落实生育政策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准确把握群众生育愿望变化趋势,做好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政便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加强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第二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高标准建设洛阳市儿童医院,提升县级妇幼保健水平,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服务能力。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工作。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推进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落实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女职工安全生育。第三节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在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采取措施,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鼓励雇主为孕产妇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哺乳期、育儿期妇女能够选择在家更长时间照料幼儿。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增强社区婴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其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风尚。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丈夫陪产假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第四章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应对全市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缓慢下降和结构老化趋势,采取综合措施,着力增加各类劳动力有效供给,为构建“565”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和提升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本支撑。第一节提升新增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技能、高素质劳动者。加快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办好学前教育,加大普惠性幼儿园、乡村幼儿园建设力度,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辍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实现全覆盖,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高中教育普及率达到93%。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筹建高职院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平乐正骨教学基地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实施洛阳市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筹建和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迁建工程。支持在洛高校发展,实施“一流学科”培育计划,鼓励与知名高校共建特色学院。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开放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第二节挖掘劳动者工作潜能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教攻坚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项目。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新型学徒制。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物和“大国工匠”、“河洛工匠”。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推进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按照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学习等方式,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2020年初步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全覆盖。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人力资本积累。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实施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加强职业病综合检测和积极防治。第三节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老年技工再就业。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管理、社会公益等活动,继续发挥余热并实现个人价值。第四节有效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树立大人才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企业做强做优现实需要和人才创新创业突出问题,坚持“依托平台聚人才,抓好人才撑平台”,建立更具竞争力和灵活性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认真落实人才工作政策,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创新主体“引智工程”、创新平台“聚才工程”等人才引进工程,继续推行“玉洛汇”、“河洛英才”、“河洛工匠”计划,大力发展院士经济,精心育才、大力聚才、科学用才。制定完善人才服务配套措施,探索实行人才“绿卡”制度。完善外籍人才特别通道服务机制。联系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成立“河洛英才联盟”,促进各领域人才的学术交流和常态化协同创新。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2020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发展对洛阳现代化建设的融合度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和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第五章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完善以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发展体系,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促进人口迁移流动,与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相适应。第一节推动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人口集聚遵循城市序位规模发展规律,围绕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综合措施,引导区域内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吸引外省市人口向本市尤其是中心城区聚集,提高城市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实现副中心城市对河南西部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适应城市扩张需求,持续升级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吸引高技术就业人口,提升旅游城市层次吸引更多旅游人口,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扩大高等教育在校人口,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科学划定中心城区开发边界,集约利用空间以满足人口发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引领、产城互动、城乡一体,优化城镇布局,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基础支撑,把洛阳建设成为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实施分区城镇化战略,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和“四级联动”城镇总体布局,以中心城区为引领、县级城市为带动、中心镇特色镇为支点、美丽乡村为依托,分类推进、整体联动。2020年组团发展、四级联动、城乡一体的格局全面形成,中心城区“三大板块”优化发展,中心城市功能品位显著提升,县级城市扩容提质,新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现代城镇体系基本确立。第二节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进一步加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政策保障机制建设,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实现重点突破。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实施“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工程,推动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人口最大限度向城镇转移。持续实施“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以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让更多进城农民能够安居乐业,融入城市,对发展潜力大、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适度增加用地计划指标并优先给予保障,用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魅力小镇、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健全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后普惠性就业政策。把中小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面增强县级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县城作为吸纳农业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作用,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县城发展成为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第三节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紧平衡制定和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布局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主体功能区人口承载力监测,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人口承载力,实行差别化人口调节政策。对伏牛山等人居环境不适宜人类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实施限制人口迁入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对人居环境临界适宜的地区,基本稳定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向重点市镇收缩集聚。对人居环境适宜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平衡或有余的地区,重视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培育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增强人口吸纳能力。促进人口绿色发展。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矛盾。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深入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国土绿化行动、乡村清洁行动、生态修复行动,努力实现“一河清水到洛阳”“清新空气到洛阳”“生态绿带连洛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洛阳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中心城区通风廊道建设,下大力气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深化“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综合治理,将四河三渠综合治理向源头、支流、末梢延伸,向全市域河、渠、湖、塘拓展,全面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目标。加快百城提质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乐道工程,全面推进小游园建设,坚持“规划见绿、见缝插绿、提质优绿、协力植绿”,积极推进全域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打造“开窗见绿、出门进园、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生态城市。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构建以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为标志的“六位一体”低碳城市格局,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持续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2020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以上。第四节完善人口流动政策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政策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加快建立与户籍制度脱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差别,促进人口有序流动、自由迁徙。以人口为基本要素,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供给规模与人口分布、环境交通相适应,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的支撑能力。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外来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第六章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关注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发展,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第一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及早、科学、综合的思路,积极开展应对老龄化工作。坚持持续、健康、参与、公平的原则,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为核心的应对老龄化制度框架。建立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高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等老人的补贴制度,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政策。逐步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为重点、互联网+为手段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支持建设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发展银发经济,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2020年农村老年幸福院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2022年乐养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引导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机构,鼓励县级城市利用综合医院医疗资源兴办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和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强化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提升中医保健、体检体测、体育健身等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建设,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第二节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防止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和生命健康质量。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等权利,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持续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强化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差距,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儿童生存状况。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第三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实行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推动信息无障碍发布。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涉残产业,积极培育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做好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第四节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开对“药方”才能拔掉“穷根”,认真落实“五个一批”举措,分类推进转、扶、搬、保、救,让贫困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关注城市贫困人口群体。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适应可持续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扶贫开发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共同迈向现代化。第七章规划实施本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第一节加强人口数据支撑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信息资源平台,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健全完善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标准化的人口数据调查制度;整合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加强人口数据开放利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第二节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加强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预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统计等部门和有关智库,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和各县(市、区)人口预测报告。整合高校、学会等社会研究力量,加强人口发展研究。加强对人口数据的分析,为人口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及时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第三节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建立年度人口发展形势会商机制,提出人口发展政策建议。科学预测和分析人口因素对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民生项目的影响,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与省内外高端智库合作,积极参与人口和发展领域省内外合作,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合理性。按照要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内试点增加人口风险评估内容,制定重点评价清单。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人口的影响,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储备工作。第四节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重大人口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衔接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编制本县(市、区)的人口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国家和省人口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全市人口规划的意义,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开展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