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政策文号:洛政办〔2022〕7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26日 洛阳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打造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河南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示范区,按照《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编制“一地一策”“一校一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类型定位,深入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一)基本原则1.坚持目标导向,引领创新发展。对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前瞻谋划,先行先试,从不同层面蹚出新路子、打造新样板、提供新经验,打造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排头兵,全面推进技能洛阳建设。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聚焦阻碍洛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供给和制度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3.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区域发展。全方位融入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跟技术进步和产业变革趋势,紧盯风口产业对技能人才提出的新需求,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4.坚持价值导向,提升供给能力。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技能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社会氛围浓厚,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洛阳成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样本城市”。——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到2025年,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达到39所,职业大学(含应用型本科高校)达到1—2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以上,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以上,职业大学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更加稳固。到2025年,市区建好办好2—3所高质量公办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特色学校;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好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到2025年,1—2所高职院校申报创建本科层次的职业大学,筹建2—3所高职院校,新建4—5所产业学院。——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重点打造18—20个紧贴产业转型发展、校企深度融合、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专业(群),每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2—3个优质专业(群)。建成5—7所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6—8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到2025年,建成8—10个高质量职教集团、产教联盟,创建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6—7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15—20个“河洛工匠”工作室;创建5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师素质稳步提升。到2025年,重点培养10名省级教学名师、30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00名左右青年技能名师;市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技艺名师工作室、1个技艺传承平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5%以上。——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到2025年,重点建设1—2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和2—3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点,择优遴选、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对外开放创新突破。到2025年,建设3—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筹建1—2所服务“一带一路”海外分校,按计划选派学生参加对外交换生计划。——终身教育不断完善。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建设10—12所示范性社区学院,12—14个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社区教育四级办学网络初步形成;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力争职业院校试点单位全覆盖,每个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考取一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10—15个职业教育体验启蒙中心。二、重点任务(一)高起点打造职业教育发展体系1.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市域统筹,跨部门、跨行业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参与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创建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示范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展趋势、产业需求、人口结构和生源情况等,科学规划职业院校布局,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2.构建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职业院校与大型国有企业联合举办职业大学、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鼓励企业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依法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引导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深化政行企校四方合作,对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多元主体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支持职业院校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建设新校区、二级学院等,鼓励职业院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3.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突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和“融通性”双重发展属性,整合成立洛阳市职业高中,探索推进职普融通改革。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智慧校园。鼓励各职业院校开办残疾人职业教育班。探索举办以艺术为核心培养内容的特色职业学校。注重为高等职业院校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推进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周山校区改造提升工程,完成洛阳市中医药学校新校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嵩县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4.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强化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新建一批对洛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的工科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和学科。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扩大中职—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积极开展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落实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制度。鼓励在洛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积极申请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培养环节。推进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建设,并创建本科职业大学。支持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扩大规模,创办河南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二)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1.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职业院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洛阳十大产业集群调整优化专业层次结构,每年调整1次专业。强化各县区政府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鼓励职业院校探索设置新专业,开设风口产业相关专业和地方特色专业课程。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博物馆学、考古、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等紧缺专业。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建设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以专业建设为引领,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2.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积极申报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建立发改、教育部门牵头,国有资产监管、工信、财政、税务、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大力推进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集技能考试、学生实训、技能竞赛、比赛集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企业争创国家、省级产教融合试点项目以及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广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双元”育人模式,依托“河洛大工匠”“河洛工匠”建立一批“河洛工匠”工作室。3.健全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学校可按规定自行分配从校企合作中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在洛央企、国企率先成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给予支持,工信部门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三)高标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1.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结合新的职业标准、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等专业知识,及时更新优化教师培训内容。对接“1+X”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鼓励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聘请职教专家、技术能手和行业企业人才担任教师培训工作者,争取开发一批教师培训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评选制度,培养认定一批专业(学科)骨干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班主任和名校长等。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形成5年一周期的全员提升培训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高职院校挂职培养制度。推动教师到行业企业深入实践,实现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2.改进教学内容和教材。推动职业教育思政课积极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挖掘各学科课程的思政资源和功能,形成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融合的大思政课格局。积极参与省级规划教材建设,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突出河洛文化、历史遗产遗迹、牡丹文化等洛阳历史文化优势,建设50种校企合作开发的地方特色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发挥企业的重要育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计教学课程,融入职业学校课堂教学。3.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充实职业教育教研队伍,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推进竞赛活动系统化、教学化、全员化。举办文明风采竞赛、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持续推进技能社会的文化建设,每年建设3—5所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示范校。完善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组建教学研究团队,全面对接“职教高考”制度。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四)高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1.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允许职业学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岗位招聘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创新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管理体制,采取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等方式,选拔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允许学校按编制总额20%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流动、交叉兼职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2.改革绩效工资制度。落实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五)高站位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支持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与国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制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企业海外分公司(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国际劳务输出项目)的人才输出订单培养计划。定期组织选派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赴国外研修访学,扩大师生海外交流规模。鼓励职业院校广泛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引进中外合作项目、举办国际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向海外推介职业教育优秀成果等。(六)全方位构建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1.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重点加强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残疾人、去产能分流职工、企业职工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2倍。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创新“互联网+职业培训”,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2.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将职业院校纳入本地重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优先安排职业院校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在师资、设施设备、场地等方面的优势,将市人社局、民政局等市直单位的相关培训纳入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购买培训服务,共建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展职工技能竞赛、上岗、转岗、技术技能、特种作业等在岗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推行农学结合的弹性学习培养模式。引导职业院校合理设置、调整涉农专业或方向,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技术技能培训水平。3.办好城乡社区教育。健全城乡终身学习服务网络,推动职业教育、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协同发展。支持洛阳开放大学转型发展,建设洛阳社区大学与老年大学。支持县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将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加快社区教育资源整合和乡镇成人文化学校转型,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完成社区教育四级网络构建。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把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各县区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方案落地落实。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奖惩的依据。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二)保障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优化投入结构和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三)加大督导评估。定期督导评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各县区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情况与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职业院校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资金奖补、项目安排、评先选优等挂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四)提高人才待遇。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对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三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奖励,授予选送单位“洛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荣誉称号;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1—5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6—10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授予选送单位“洛阳市高技能人才优秀培育基地”荣誉称号。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比照国家、省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洛阳本土德育资源,突出洛阳特色,突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训育并举育人导向。强化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体验启蒙中心,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依托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利用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工作任务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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