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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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政策文号:宛政土〔2024〕231号 有效性:有效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方城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4〕523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3091公顷(其中:耕地0.0159公顷),共计0.3091公顷(其中:耕地0.0159公顷),作为方城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015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南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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