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杭州郑州三地企业创新突围:破除制度藩篱释放创新活力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下,全国多地高新技术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培育创新主体,企业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调查发现,成都、杭州、郑州等地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仍面临政策滞后、审批繁琐、人才短缺等制度性障碍,亟待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藩篱,充分释放创新潜能。
一、创新政策滞后制约企业发展
前沿科技企业常遭遇行业分类标准滞后问题。杭州某电子材料企业反映,其芯片导线产品在工商注册时被归入冶金类,申报科技项目时又被划入电子设备制造业,导致进口设备通关受阻近一年。郑州某北斗技术企业注册时因行业目录缺失,历时月余才完成登记手续。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存在偏差。郑州部分企业反映,研发人员数量认定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某智能交通企业40人的研发团队仅能认定10人。杭州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设备用途存在争议时直接折半计算。
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亟待完善
科研人员持股制度面临体制障碍。国有科研院所领导干部参照党政干部管理,副处级以上科研人员依法不能持股。郑州某企业表示,产学研合作多流于形式,企业主要借重高校设备资源,实质性技术转化不足。
三、准入审批环节存在隐性门槛
科技资源分配向科研院所倾斜明显。洛阳某化工企业指出,国家重点项目中企业获支持比例偏低。成都部分企业反映存在"代理中介"现象,项目申报需支付高额咨询费才能获知完整评审标准。
新产品审批流程亟待优化。郑州某检测设备企业进口产品因配件更换需重复办证,累计办理7个许可证耗时两年。杭州某生物企业诊断试剂获批后,等待医保定价审批就耗时三年。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
专利维权成本高企。郑州某节能企业专利维权历时五年,支出超百万却因程序冲突未能胜诉。杭州出现专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诉讼索赔的"专利蟑螂",现有法律难以有效规制。
五、人才政策配套尚不健全
研发人员税负压力较大。郑州某信息技术企业20万年终奖实际到手仅11万。杭州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时,员工未获收益就需先行纳税。
职称评定标准不适应产业需求。洛阳某软件企业工程师因缺乏论文难以申报高级职称。郑州某生物企业150余名硕士面临职称评定困境。
六、市场环境公平性有待提升
招投标存在隐性歧视。郑州某影像技术企业反映,国产设备测试标准严于国外品牌。成都某新材料企业产品性能相当但难获采购机会,主要因招标时设置市场占有率等门槛。
专家建议,应建立动态更新的产业分类标准,简化研发费用认定流程;区分科研人员与公务员管理要求,完善股权激励配套政策;优化科技项目评审机制,压缩审批时限;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制定差异化的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给予创新产品公平竞争机会。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真正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