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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政策文号:豫政办 〔2013〕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对2012年度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环境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主要考核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三项。2012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9%。其中,鹤壁市、信阳市、巩义市、滑县、固始县达标率为100%,濮阳市、长垣县达标率为95.9%,商丘市达标率为93.4%,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新蔡县达标率为91.7%,南阳市达标率为90.9%,三门峡市达标率为89.6%,济源市达标率为88.9%,永城市达标率为87.5%,汝州市、邓州市达标率为83.3%,焦作市达标率为81.3%,郑州市达标率为77.1%,平顶山市达标率为75%,鹿邑县达标率为73.3%,周口市达标率为61.7%,许昌市达标率为58.4%,开封市、驻马店市达标率为55.6%,漯河市达标率为51.6%,兰考县达标率为0。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按照国家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全省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分别为89.3%、82.8%。其中,驻马店市352天、信阳市336天、商丘市335天、周口市335天、鹤壁市333天、濮阳市333天、漯河市333天、平顶山市327天、邓州市327天、三门峡市326天、开封市325天、永城市325天、洛阳市324天、许昌市322天、巩义市321天、新乡市320天、滑县320天、安阳市319天、长垣县319天、郑州市318天、南阳市318天、焦作市315天、济源市315天、汝州市312天、固始县303天、新蔡县290天、鹿邑县286天、兰考县281天。全省15个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4.3%。其中,洛阳市开发区吉利科技园、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陶瓷工业园区为88.2%,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工业区为87.1%,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为85.8%,平顶山市石龙区焦化工业群区为83.3%,焦作市西部产业聚集区为81.4%,安阳市林州市陵阳镇工业聚集区为80.3%,安阳市安阳县铜冶镇工业聚集区为71%,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水泥群区为69.6%,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工业园区为68.5%,郑州市登封市阳城电解铝工业区为68.2%,南阳市西峡县汉冶特钢工业区为62.5%,安阳市安阳县水冶镇工业聚集区为61.9%,巩义市米河镇工业园区为60.5%,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水泥群区为58.1%。(二)污染减排目标。2012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2.61%、6.9%和2.37%,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减排量分别为10.74万吨、1.23万吨、15.58万吨和7.8万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总减排量指标,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预支增量分别为4.63万吨、0.465万吨、0.858万吨和1.297万吨,占全年预支增量的89.3%、88.6%、28%和40.2%,支持了12761个项目建设。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不包括农业源)完成较好的有: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和永城市;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不包括机动车)完成较好的有:济源市、商丘市和滑县;农业源总量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有:周口市、驻马店市、新乡市、焦作市和滑县;机动车总量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有:郑州市、商丘市、焦作市、许昌市和驻马店市。(三)环境安全目标。2012年全省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4起因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环境信访、平安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没有因环保问题发生赴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恶性上访事件。(四)综合整治目标。2012年全省840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完成812个,占总数的96.7%;正在施工24个,占总数的2.9%;未开工4个,占总数的0.4%。(五)农村环保目标。2011年确定的32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基本完成。其中,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平顶山市、洛阳市、滑县、长垣县提前完成了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12年确定的22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稳步推进。其中,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周口市、济源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项目进展较快,按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共完成100个省级生态乡镇、465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其中,三门峡市超额完成6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郑州市、商丘市、焦作市、周口市、驻马店市、长垣县、永城市各超额完成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三门峡市超额完成5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郑州市、濮阳市、漯河市、商丘市、焦作市、周口市、兰考县、邓州市各超额完成1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别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如:兰考县的杜庄河阳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0,开封市的惠济河睢县板桥、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涡河通许邸阁、小蒋河睢县长岗、铁底河太康轩庄桥、小温河郭河村桥6个断面水质均未达到目标要求,漯河市的三里河舞阳栗园桥、颍河西华址坊、沙河西华程湾等3个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二)部分总量减排工程进展缓慢。列入国家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64个项目中,有17个未按要求建成投运,包括濮阳市4个、漯河市3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南阳市、信阳市各1个钢铁烧结机脱硫项目,8个燃煤电厂脱硝项目。环境综合整治未开工的项目有4个,全部是开封市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三)部分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河南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三、考核结果根据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定如下:济源市、焦作市、新乡市、平顶山市、商丘市、驻马店市、滑县、固始县、长垣县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鹤壁市、信阳市、洛阳市、郑州市、周口市、许昌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永城市、巩义市、新蔡县、邓州市、汝州市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濮阳市、漯河市、开封市、鹿邑县、兰考县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单位。对总量减排工程完成较差的濮阳市、漯河市政府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开封市、兰考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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