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政策文号:安政〔2018〕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安政〔2024〕8号),此文件宣布失效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生态宜居,更加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创新,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二)基本原则——存量优先、引导增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一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保障、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统筹规划、完善配套。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一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增强城镇承接农业人口转移的基础支撑能力。——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实施“一融双新”工程,瞄准短板,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将有条件的中心镇培育发展为小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建设。(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平均每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0%。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小城镇作为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更加凸显,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效果。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动我市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进一步放开市区落户条件,放宽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和年限规定,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落户。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置集体户口,满足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人员进城落户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2.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简化居住证申领程序,提高申领效率,尽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制度明确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和证照办理、补助等便利全部落地。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避免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3.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两区”建设水平,以产业转型促就业提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突出教育和住房牵动,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责任,切实满足外来应保障人员基本居住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务工农民建立住房保障,支持务工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抓好确权工作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确权成果应用信息化。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资产资源资本化、流动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奖励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收益形成与返还机制,将指标交易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二)全面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1.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收尾工作,谋划推进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提升安置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水平,统筹安排幼儿教育、社区服务、物业及周边康体休闲和商业等设施。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备,与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2.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路网通达能力。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和封闭街区,加快建设快速路,优化主次干道功能,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县城达到16平方米,建制镇达到12平方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交通智能化水平,推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打通中心城区至对外干线公路快速通道,减轻出入城衔接路段拥堵,建设西南东南绕城公路、东北外环绕城公路,建成一级公路环城快速路,拉大城市框架,逐步消除城市交通外围“堵点”,提升改造农村公路路网,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和运营衔接,畅通主城区内外,实现便捷中转换乘。科学发展轨道交通,尽快启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实施城区园林绿化三年提升行动,全市共实施244个绿化建设项目,重点规划建设迎宾公园、汉字公园等一批公园游园,让群众能够见绿、亲绿,按照“林水相依、生态自然、景观优美、和谐宜居”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县城)等创建活动。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8%,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均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标准。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4.提升市政公用设施能力。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高水平推进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继续加快我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积极完善城镇供水管网,到202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实现地表水全覆盖。尽快完成市区东部及南部供热管网和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项目建设,实现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开展集中供热。依托国家油气干线,引导天然气管道向用气市场集中、管道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及产业集聚区延伸,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部县及具备条件的乡镇、产业集聚区通上管道天然气。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县城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尽快启动市区环卫规划修编工作,覆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莲寺镇、马头涧镇等区域。加快市区垃圾收运系统二期项目和安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加大对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扩充,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市文化艺术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动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6.提升新型城市建设质量。推行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高建筑质量和城市品位。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继续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光纤到户覆盖城市所有家庭,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打造“政务云”、“民生云”、“医疗云”、“企业云”等服务平台,深化城市智慧化服务集成应用,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现代能源支撑系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保护,提升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护城河治理、文化遗址保护修缮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管办、市信息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文峰区政府。(三)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1.全面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以中原城市群建设为主平台,发挥好在中原城市群中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突出优势,将安阳打造为中原城市群对接京津冀的桥头堡,建立开放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格局。重点实施中心城市更新改造、交通枢纽衔接、产业转型升级、综合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增强安阳对中原城市群北部协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交通互联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以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城际快速通道为重点的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与濮阳、鹤壁的战略合作,建立北部协同区会商协作机制,构建区域创新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2.提高中心城区发展水平。以强化产业支撑和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为关键,围绕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生态农业,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高端服务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围绕中心城区主导产业,更加注重招商选资和招商引智,杜绝重复低效投资,提升城区产业层次和产城融合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区政府。3.提升县级城市发展质量。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补齐县城长期存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发挥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的主要载体作用。各县(市)要依靠自身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准确把握发展方向,重点提升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乡村延伸,发挥好连接城乡、承上启下、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纳入中心组团式发展的县镇,要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形成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4.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各建制镇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赋予镇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鼓励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实施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以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为重点,推动重点镇完善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中心镇规划示范引导点工作,争取将中心镇建设成为区域内经济发展副中心。审慎开展非镇非区的特色小镇创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坚持市场主导、产业先行,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禁止搞变相房地产开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1.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安阳县套合后经济优势和政策优势的互补作用,推动东部区域迅速崛起,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功能区综合连片开发,推动绿色、低碳、集约、紧凑发展,吸引人口和高端要素集聚。协同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生态农业互促共进的产业格局。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新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争取到2020年60%以上的乡镇所在地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县形成2—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和资源的双向流动,促进现代化要素更多配置到农村。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3.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着力调优农业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培育发展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认证登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到2020年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市、区),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4.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电子商务进千村工程”,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为农民进行电子商务应用操作提供便利条件,把具备条件的站点打造成具有农副产品展示、商品代购、费用代缴、数据采集、咨询互动等多功能服务平台。整合网络和社会资源,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以及金融、供销、邮政、联通、移动、电信等部门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所需的支撑服务体系,着力打通农村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结合农产品网络营销对接工作,以特色产品走出去和名优商品引进来为核心,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地方特色馆”、“农村淘宝店”等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渠道,着重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5.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开展产业扶贫,以科技为依托,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开展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等产业,切实解决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加快编制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抓紧完成各级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开展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建立建设用地批、征、供、用、管衔接机制,加强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保护资源生态环境,优化城市形态,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创新投融资机制。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收各类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加快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补贴及监管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其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服务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设立城镇化专项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夹层投资、债贷组合等业务,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安阳投资集团、安阳经开集团等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其采取发行债券、信托计划等形式创新融资工具,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三)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加快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农业转移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培育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支持其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新建租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节调控,推动加快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对农业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房给予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对农民进城购房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制度,深化环评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办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重点围绕人口转移落户、农民权益保障、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住房保障等制定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强化对涉及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镇化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附件: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018年3月23日附件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新伟市长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建发副市长唐献泰副市长侯津琪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郭虎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王爱宏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鸣鸿市编办主任路曙光市委农工办主任徐鸿云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陈润超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双献市民政局局长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郜军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现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朱丽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局长任法香市林业局局长牛瑞庆市商务局局长薛文明市文广新局局长王永斌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夏军市统计局局长李争鸣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郑象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朱宗娟市扶贫办主任冯学军市园林局局长李晓阳市文物局局长姚远市通管办常务副主任、安阳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王宝玉林州市市长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王辉内黄县县长贾晓军汤阴县县长杜建勋文峰区区长李富生北关区区长雷鸣殷都区区长李可龙安区区长牛福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杨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政〔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生态宜居,更加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创新,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二)基本原则——存量优先、引导增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一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保障、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统筹规划、完善配套。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一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增强城镇承接农业人口转移的基础支撑能力。——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实施“一融双新”工程,瞄准短板,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将有条件的中心镇培育发展为小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建设。(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平均每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0%。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小城镇作为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更加凸显,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效果。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动我市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进一步放开市区落户条件,放宽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和年限规定,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落户。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置集体户口,满足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人员进城落户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2.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简化居住证申领程序,提高申领效率,尽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制度明确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和证照办理、补助等便利全部落地。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避免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3.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两区”建设水平,以产业转型促就业提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突出教育和住房牵动,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责任,切实满足外来应保障人员基本居住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务工农民建立住房保障,支持务工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抓好确权工作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确权成果应用信息化。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资产资源资本化、流动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奖励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收益形成与返还机制,将指标交易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二)全面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1.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收尾工作,谋划推进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提升安置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水平,统筹安排幼儿教育、社区服务、物业及周边康体休闲和商业等设施。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备,与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2.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路网通达能力。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和封闭街区,加快建设快速路,优化主次干道功能,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县城达到16平方米,建制镇达到12平方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交通智能化水平,推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打通中心城区至对外干线公路快速通道,减轻出入城衔接路段拥堵,建设西南东南绕城公路、东北外环绕城公路,建成一级公路环城快速路,拉大城市框架,逐步消除城市交通外围“堵点”,提升改造农村公路路网,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和运营衔接,畅通主城区内外,实现便捷中转换乘。科学发展轨道交通,尽快启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实施城区园林绿化三年提升行动,全市共实施244个绿化建设项目,重点规划建设迎宾公园、汉字公园等一批公园游园,让群众能够见绿、亲绿,按照“林水相依、生态自然、景观优美、和谐宜居”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县城)等创建活动。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8%,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均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标准。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4.提升市政公用设施能力。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高水平推进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继续加快我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积极完善城镇供水管网,到202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实现地表水全覆盖。尽快完成市区东部及南部供热管网和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项目建设,实现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开展集中供热。依托国家油气干线,引导天然气管道向用气市场集中、管道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及产业集聚区延伸,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部县及具备条件的乡镇、产业集聚区通上管道天然气。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县城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尽快启动市区环卫规划修编工作,覆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莲寺镇、马头涧镇等区域。加快市区垃圾收运系统二期项目和安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加大对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扩充,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市文化艺术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动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6.提升新型城市建设质量。推行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高建筑质量和城市品位。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继续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光纤到户覆盖城市所有家庭,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打造“政务云”、“民生云”、“医疗云”、“企业云”等服务平台,深化城市智慧化服务集成应用,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现代能源支撑系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保护,提升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护城河治理、文化遗址保护修缮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管办、市信息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文峰区政府。(三)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1.全面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以中原城市群建设为主平台,发挥好在中原城市群中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突出优势,将安阳打造为中原城市群对接京津冀的桥头堡,建立开放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格局。重点实施中心城市更新改造、交通枢纽衔接、产业转型升级、综合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增强安阳对中原城市群北部协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交通互联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以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城际快速通道为重点的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与濮阳、鹤壁的战略合作,建立北部协同区会商协作机制,构建区域创新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2.提高中心城区发展水平。以强化产业支撑和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为关键,围绕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生态农业,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高端服务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围绕中心城区主导产业,更加注重招商选资和招商引智,杜绝重复低效投资,提升城区产业层次和产城融合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区政府。3.提升县级城市发展质量。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补齐县城长期存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发挥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的主要载体作用。各县(市)要依靠自身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准确把握发展方向,重点提升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乡村延伸,发挥好连接城乡、承上启下、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纳入中心组团式发展的县镇,要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形成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4.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各建制镇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赋予镇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鼓励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实施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以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为重点,推动重点镇完善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中心镇规划示范引导点工作,争取将中心镇建设成为区域内经济发展副中心。审慎开展非镇非区的特色小镇创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坚持市场主导、产业先行,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禁止搞变相房地产开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1.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安阳县套合后经济优势和政策优势的互补作用,推动东部区域迅速崛起,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功能区综合连片开发,推动绿色、低碳、集约、紧凑发展,吸引人口和高端要素集聚。协同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生态农业互促共进的产业格局。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新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争取到2020年60%以上的乡镇所在地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县形成2—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和资源的双向流动,促进现代化要素更多配置到农村。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3.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着力调优农业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培育发展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认证登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到2020年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市、区),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4.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电子商务进千村工程”,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为农民进行电子商务应用操作提供便利条件,把具备条件的站点打造成具有农副产品展示、商品代购、费用代缴、数据采集、咨询互动等多功能服务平台。整合网络和社会资源,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以及金融、供销、邮政、联通、移动、电信等部门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所需的支撑服务体系,着力打通农村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结合农产品网络营销对接工作,以特色产品走出去和名优商品引进来为核心,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地方特色馆”、“农村淘宝店”等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渠道,着重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5.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开展产业扶贫,以科技为依托,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开展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等产业,切实解决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加快编制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抓紧完成各级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开展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建立建设用地批、征、供、用、管衔接机制,加强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保护资源生态环境,优化城市形态,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创新投融资机制。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收各类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加快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补贴及监管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其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服务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设立城镇化专项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夹层投资、债贷组合等业务,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安阳投资集团、安阳经开集团等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其采取发行债券、信托计划等形式创新融资工具,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三)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加快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农业转移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培育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支持其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新建租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节调控,推动加快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对农业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房给予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对农民进城购房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制度,深化环评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办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重点围绕人口转移落户、农民权益保障、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住房保障等制定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强化对涉及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镇化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附件: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018年3月23日附件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新伟市长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建发副市长唐献泰副市长侯津琪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郭虎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王爱宏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鸣鸿市编办主任路曙光市委农工办主任徐鸿云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陈润超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双献市民政局局长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郜军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现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朱丽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局长任法香市林业局局长牛瑞庆市商务局局长薛文明市文广新局局长王永斌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夏军市统计局局长李争鸣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郑象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朱宗娟市扶贫办主任冯学军市园林局局长李晓阳市文物局局长姚远市通管办常务副主任、安阳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王宝玉林州市市长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王辉内黄县县长贾晓军汤阴县县长杜建勋文峰区区长李富生北关区区长雷鸣殷都区区长李可龙安区区长牛福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杨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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