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政策文号:安政〔2016〕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6〕1号
安政〔20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安阳市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发挥畜牧业发展对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畜牧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总体上呈现健康持续发展态势。但我市畜牧业龙头企业规模小,产业结构区域布局不够合理,生产方式落后,标准化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抗御风险能力较弱,土地、环保、资金等瓶颈制约日趋明显,疫病风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破解发展瓶颈、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对保障肉蛋奶有效供给,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牧为准则,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提高畜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坚持“产业化、标准化、安全化、生态化”发展战略,聚集“一核、两带、四区”空间布局,着力“提猪禽、增牛羊、重加工”结构调整,强抓规模养殖、产业集群、农牧循环、名优品牌、支撑体系建设,加快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中原经济区优质安全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现代畜牧业经济强市。(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3021万吨、2545万吨、615万吨,全市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5400个,农牧结合畜牧生态循环园区达到15个,20亿元以上畜牧产业集群达到5个。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7%以上。到202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4636万吨、2781万吨、818万吨,肉类产量年递增1534%,蛋类产量年递增3%,奶产量年递增10%。全市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6000个,农牧结合畜牧生态循环园区达到30个,20 亿元畜牧产业集群达到10个,其中100亿元2个,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88亿元,年递增178%,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布局,发展聚集优势区。按照现代畜牧产业规划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标准,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实行限期清理;对限养区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提档升级;对适养区按照“一核二带四区”布局要求,发展畜牧聚集优势区。“一核”就是汤阴县畜产品加工核心区。“两带”就是安阳北部(安阳县北部、内黄县北部)肉牛肉羊产业带和安阳南部(林州市南部、汤阴县南部、内黄县南部)肉牛肉羊产业带。“四区”就是林州市生猪和蛋鸡集聚优势区、内黄县肉羊集聚优势区、汤阴县肉鸡集聚优势区、中部城郊奶牛聚集优势区。各县(市、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考虑畜禽养殖用地需求,优化养殖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鼓励利用林坡、草坡、丘陵、荒滩资源和平原农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 (二)适度规模,发展标准化养殖。依托区域优势,重点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奶业五大产业。按照“畜禽良种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粪污无害化、养殖生态化”的标准化要求,围绕“提猪禽、增牛羊、重加工”的结构调整思路,推动和引导畜牧生产方式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积极发挥畜禽标准化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广标准化畜禽舍、智能化饲喂系统、自动化环境控制系统、园林绿化花园式养殖,每年创建30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不断提升全市规模养殖水平,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达到230个,打造全省标准化规模养殖先进市。(三)龙头带动,发展畜牧产业集群。按照省政府产业化集群标准要求,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畜牧产业化集群。一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引进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二是建立优质货源基地。鼓励集群龙头企业按照链条式发展的思路,自建或联建规模以1万—2万头生猪、300—1000头肉牛、1000—3000只肉羊、5万—30万只肉鸡、2万—5万只蛋鸡为主体的养殖原料基地,保证货源质量稳定。三是完善产业链条。围绕产业发展,以加工聚集地为核心,承接种畜禽、饲料、兽药、养殖、加工、仓储、物流、有机肥等项目,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形成上下游协助紧密的产业链。四是积极培育知名品牌。支持安阳永达肉鸡、安阳众品生猪两个省级集群,提升国际竞争力。扶持汤阴县万山肉羊、林州市新大生猪等产业集群,扩大加工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培育知名品牌。五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战略性带动项目,重点实施内黄县中合三农集团百万只有机肉羊项目、安阳永达公司1万吨肉鸡产品及冷链物流园区项目等。 (四)规范提升,发展畜牧经济合作组织。建立新型合作经营机制,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支持规模养殖企业、畜牧加工企业、畜牧经销企业等实体企业建立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推广“龙头+合作社+农户”合作经营模式,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公司签订合约,为农户提供“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供药、统一销售、统一质量控制”五统一服务,做到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引导鼓励畜牧合作组织增资扩股、跨区域重组,培育壮大一批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增强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升合作经营规模,规范利益链接机制,提高合作质量效益。到2020年,全市畜牧经济合作组织达到600家,其中市级畜牧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0家,畜牧合作社联合社达到8家,打造全省畜牧经济合作组织示范市。(五)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按照“就地利用、集中利用、综合利用、生物发酵、循环共生”等形式,构建生态循环畜牧业体系。对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和“三同时”环保要求,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实现粪污达标排放。对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标准化改造,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养殖,实现种植与养殖业的良性循环。发展“畜—沼—果”、“畜—沼—粮”、“畜—沼—菜”等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畜牧业,努力实现生产与生态的融合统一。到2020年,全市建设现代生态畜牧示范园区30个,建设有机肥场10个,实现9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达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减量化排放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要求,打造全省畜牧生态循环示范市。(六)科技引领,发展支撑体系。一是加快“育、繁、推、改”步伐,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生产配套、保障有力的良种繁育体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疫病防控,落实免疫、监测等各项关键措施,建立健全区域性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站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三是在安阳县和林州太行浅山丘陵区重点支持草地改良和人工种草,在平原地区大力推广全株青贮、打包青贮技术,搞好农作物秸秆开发综合利用。四是完善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建立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市场一体化的质量安全追溯网络。五是引进省内外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成果和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六是全面推进畜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投入品、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屠宰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四、政策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研究促进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协调推进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二)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上创新机制。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政〔2015〕7号)文件要求,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国家、省、市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场、秸秆综合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进行奖励,扶持激励现代畜牧业发展。市、县两级要足额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疫检疫、畜禽屠宰、监督执法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用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制定本地的政策和激励措施。(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合力推进我市现代畜牧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财政部门每年要列出专项预算,对畜牧业重点项目工作经费补贴。发改部门要把涉牧项目的立项、审批作为重点给予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符合规定的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电力部门要把养殖用电作为农业用电政策落到实处。农机部门要对符合农机补贴条件的畜牧饲养机械给予补贴。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大对养殖企业贷款力度,完善保费补贴政策。环保部门要制定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对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四)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市、县两级要成立由政府和龙头企业共同出资、主要开展畜牧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构建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养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或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发展资金;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保险覆盖面,建立育肥猪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育肥猪保险工作推进中的政策、资金配套等;鼓励和吸引多种渠道和多种经济成分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形成各类市场主体构成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五)严格考核和管理。要把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有目标、有督导、有结果。对畜牧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排序,实行通报制度,定期进行公布。对现代畜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单位,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政〔2015〕7号)文件进行表彰。 附件:1、安阳市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doc 2、安阳市现代畜牧业建设发展目标汇总表.xls 3、安阳市现代畜牧业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xls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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