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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鹤壁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政策文号:鹤政办〔2022〕5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鹤壁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1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加快推进鹤壁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鹤壁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推进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气发〔2021〕10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21〕82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智慧气象建设气象强市的实施意见》(鹤政〔2021〕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创新为引领,全面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精细化治理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水平,为服务鹤壁高质量发展提供气象保障。(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建成布局科学、立体精密、智慧协同的气象观测网,城区地面气象观测空间布局提高到5公里以内,重点区域提高到3公里以内,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暴雨、强对流实现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预警,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间提前量超过45分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6%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急责任人覆盖率达到100%。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靶向发布精细到街道,预警服务信息精细到城市治理网格。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康养及生态环境等高影响行业的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初步建成。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气象保障服务鹤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筑牢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1.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市区主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摸清各类气象灾害风险点、隐患点、应急责任人预警服务对象,形成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建立市区动态气象防灾减灾数据库,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实时动态研判能力。(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城市立体协同天气综合监测能力。在风险隐患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工程周边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实现自动气象站街道全覆盖。建立以天气雷达和大气垂直梯度探测为核心的多系统协同观测业务,提高城市大气边界层观测能力。建设专业气象观测站网,推进发展“泛在感知”的社会化智慧气象观测,实现多要素、多圈层城市气象实况监测业务。(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城市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引进智能数字化预报业务系统,构建城市一体化、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分时段、分区域城市精细化气象要素网格预报业务。基于天气雷达技术,开展城区预报预警业务,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靶向发布精细到街道,预警服务信息精细到城市治理网格,暴雨和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5分钟以上。(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提升城市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实现预警信息分级别、分区域、分时段、分用户发布,提升突发灾害性天气快速、精准、靶向发布和面向全城市民的快速覆盖能力。进一步健全与有关部门、社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和渠道,依托其他部门同步转、社会媒体协同播,提升预警信息快速传播能力。(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健全城市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具有制度约束力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基于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机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直通式报告机制。(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构建气象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6.加强城市建设气象服务。将城市通风廊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开展城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推进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综合分析灾害性天气对城市房屋与建筑领域的影响。开展大型塔吊施工、大型构筑物吊装等气象高敏感工程建设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气象服务。推进以道路交通、重要枢纽为重点的城市综合交通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服务。开展城市道路低能见度、道路结冰、区域性强风、短时强降水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8.加强城市旅游气象服务。开展城市A级以上景区和“网红景点”的精细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融合实景观测和多行业数据,形成城市旅游天气地图,提供全域、全天候气象旅游服务。(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9.加强城市康养气象服务。挖掘气候资源,建立生态气候舒适度监测,完善太阳紫外线辐射监测预报服务。研发气候康养评价指标,推动气象服务与康养深度融合,开展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认定。开展气象高敏感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气象影响研究,联合开展重点人群的健康气象风险服务和效果评估工作。(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气象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10.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共同研究暴雨、大风、雷电、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城市水、电、气等生命线工程调度和运行管理的影响,开展极端天气灾害对生命线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国网鹤壁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1.加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气象保障。顺应气候规律,开展城市细致气候特征及热岛综合监测分析评估,为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通风廊道布局等提供支撑。推进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开发园区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2.加强城市内涝气象服务保障。加强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重点区域的暴雨诱发城市内涝影响评估模型,完善暴雨内涝气象风险“灾前预估、灾中预警、灾后检验”服务流程和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风的领导小组险预警信息,提高城市积水应急处置效率。(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加强城市生态气象服务。持续做好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潜势预报预警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探索开展园林城市生态气象效应评估和城市生态绿化建设碳汇效益评估。探索为城市节能减碳、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及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排放碳达峰提供气象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城市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助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14.做好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根据重大活动气象服务需求,建立气象保障服务机制,提高重大活动精细到时间、地点、量级的天气预报能力。遵循“一活动一方案”原则,建立完备的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应急预案,为重大活动提供明晰的决策依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5.提升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能力。建立政府主导的跨区域联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作业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指挥流程。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平台等能力储备,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优化作业站点布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库区蓄水和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探索开展大型无人机作业,布设聚能空气炮等新型作业装备,破除空域瓶颈。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弹药的运输、存储、使用、回收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城市气象业务科技支撑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城市气象保障服务业务体系16.加强城市气象信息化建设。加强气象业务应用系统集约化建设,推进服务、业务系统在市政务云平台和省级气象云平台部署,形成“云+端”业务新模式。加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信息网络安全规定,提高气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7.强化城市气象服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机制,鼓励联合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应用科技攻关和标准研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气象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加强系统性、前瞻性气象服务技能培训,加大城市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夯实人才基础,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鹤壁市推进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二)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支持保障力度,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三)强化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城市气象保障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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