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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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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2年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2〕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目标任务的通知》(豫安委〔2012〕8号)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以点带面、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注重实效”的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建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工作目标1.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2人以内,其中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6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9以内。2.全面完成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年度任务。市政府确定在浚县、淇县、淇滨区3个县区全面开展创建示范工作,确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草、电力、监狱管理、农机、非煤矿山8个行业(系统)和1家市属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创建示范县区所属乡镇要全面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其他县区确定所属60%以上的乡镇为创建示范单位。各县区要确定30%的行业(系统)、30%的规模以上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年底前全市安全和谐型示范创建行政村和社区达到3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1.始终将煤矿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是强化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充分利用国有大矿在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在确保“三真、三到位”(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的基础上,实现兼并重组煤矿内部深度融合,力争3年内兼并重组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有骨干煤矿的水平。二是启动重大灾害治理三年(2012—2014年)攻坚行动。各煤炭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规划,对涉及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面的科技攻关、安全投入、区域治理工程、采掘接替、产能调整等进行规划部署,并严格实施。三是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加快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以企业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强力推进瓦斯分类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或基本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采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煤巷必须在岩巷的掩护下掘进,回采区段必须利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进行全方位整体预抽,做到回采区段瓦斯超前抽放全覆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打钻、增透、抽放技术和设备,提高瓦斯抽采效果。四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科学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产煤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发〔2011〕40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责任单位:鹤煤集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监局,产煤县区政府2.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继续推行专家查隐患工作方式,建立企业自查、部门指导、专家评估、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明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在严格执行已建立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制度的同时,健全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能够接受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构建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等完整工作链条,争取用2—3年时间,逐步形成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三是加强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1—3月,针对这一时期用煤用电多、雪雾天气多、节日活动多等因素,以防急性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蹋等为重点,加强对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供气供电、消防等行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6—9月,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点,以防坍塌、防淹井、防溃坝、防雷击等为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化工厂等行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预防应对措施,严格关键部位现场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事故灾难发生。11—12月,针对这一时期天气寒冷、天干物燥等因素,以防火防冻、防突击生产等为重点,加强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安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供销社、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水利局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落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主体责任,严格“两个三”措施,即突出三个检查:企业100%自查自报、乡镇100%普查、县区100%复查;强化三个责任:领导包片责任、监管人员包点责任、对查处整改企业实行“一对一”监控责任。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高压态势,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分行业、分时段开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严厉打击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局、鹤煤集团、鹤壁供电公司(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1.非煤矿山。推行资源整合整顿。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重点推广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底前,50%的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30%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标准。浚县、淇县、淇滨区等县区要结合实际,针对非法盗采、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违法生产以及建设项目未依法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鹤壁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8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年底前,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编制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集聚区);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和容量分析;对不在化工园区(集聚区)的企业制定规划,逐步将其搬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自动化改造,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实施可视监控和自动报警;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事故。完善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监管。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考核评定为四级的经营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和关闭退出措施。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文化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3.道路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尤其是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集中整治。推动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以及旅游包车、校车、长途客运车辆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完成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4.消防安全。持续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畅通,警示、提示标志明显,预警预报监控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达到“三会三化”标准(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全力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等攻坚战。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面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5.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察;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许可开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证照,并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管理,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6.职业卫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以煤炭、石棉、石英砂、建材、木制家具、皮革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7.冶金机械等行业(系统)。强力推进冶金机械等8个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实现达标。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继续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文化新闻出版局、气象局、消防支队、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1.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力度,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办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要开设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定期在全市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二是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意识。三是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各建立1个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在主要街道设置大型安全宣传牌;40%示范乡镇(办事处)建立1个安全、消防体验中心;30%示范村(社区)建立1个安全文化大院,定期组织村(居)民参观学习。四是学校要落实中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和每日放学前安全提示,期末进行安全知识测试;校园设立安全知识宣传长廊。五是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11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六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知识培训,2012年举办一期县、科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七是大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阳光雨露工程、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开展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教育培训率达到60%以上;编辑印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八是研究制定鹤壁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2012年评选3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九是参加“百城万企”大演练,各县区政府要组织1次以上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具有本行业(系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每季度组织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其他单位要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安监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消防支队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2.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审证再培训率达到100%;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均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满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3.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四)加强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1.完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体系。理顺职业卫生监管、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做到权责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执法监察权限、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监管,各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要全部独立办公;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要设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配备3名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依法授权其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权;各乡镇(办事处)成立安监站、所,配备1-2名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采取争取省级支持,市、县区配套等办法,加快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和检测检验设备配备。各县区政府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表彰奖励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设立专项资金;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奖励资金1:1配套的要求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上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的十万分之五,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足额拨付乡级安全监管业务经费。示范村(社区)、学校安全生产经费由辖区政府解决,年度经费不低于2万元。浚县、淇县、淇滨区安全监管机构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其他县区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有长足发展,各县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技术装备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财政局、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县区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浚县、淇县、淇滨区要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自然灾害信息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地震、水利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要全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消防支队、安监局、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地震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战略性重大决策,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周密规划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细化安全创建方案,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明确创建责任,适时进行跟踪问效。(二)完善规章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创建联席会议、安全生产责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管、应急管理、目标管理和奖惩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强化综合协调。安全河南创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政府要完善创建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督促检查,迅速全面开展;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强化协调沟通,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实施对口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物资、技术支持,指导示范创建单位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四)注重示范带动。在安全创建工作中,要按照“源头规划、制度保障、文明习惯、安全文化”持续递进的创建思路,2011年度的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标准,丰富内涵,提升品质;2012年确定的示范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创建,8月底前基本完成创建示范任务。(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注重宣传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经验、典型事迹,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共享共建的浓厚氛围。(六)严格检查考核。市安委会将根据年度创建目标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年终组织综合考核,对创建先进单位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行动迟缓、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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