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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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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的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监察,促进源头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二)工作目标1.全面完成年度创建任务。首先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市级安全河南创建示范单位,5月底前率先达到安全河南创建标准。年底前,全市20%的村镇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15%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2.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重特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9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1,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低于2.5,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低于1.0。二、主要任务(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煤矿: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用铁的手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鹤煤集团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兼并重组矿井技术保障、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二是各级、各部门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要求的标准和程序组织检查验收,不得私自降低放宽标准。凡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防违反程序盲目复工复产行为。三是各产煤区和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继续实行领导包矿、驻矿干部24小时驻矿监管等措施。包矿干部每周到矿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检查煤矿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和驻矿干部履职情况,驻矿人员每天要写监管工作日志。非煤矿山:一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等县区要结合实际,针对非法盗采、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违法生产,以及建设项目未依法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处罚;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二是扎实推行资源整合整顿,鼓励年开采量10万吨以上的企业兼并10万吨以下的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国土资源、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办证程序,实行采矿权出售前安全评审提前介入,做到源头监控。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乱采乱挖行为,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是加快做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尽快编制和批准本辖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规划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淇县、山城区要加快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重大隐患;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治理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问题。治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检查督查发现隐患,严格执行“有患必治、重患必停”要求,立即依法下达当场纠正、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和限期改正等强制指令,严防隐患酿成事故。三是加快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工作,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化工企业要加快完善安全设施设计。四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加强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交通安全:一是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突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严格落实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持续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确保干线管理交通安全态势稳定;突出农村道路,大力整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校车、工程车、摩托车等重点,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针对恶劣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实施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促进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改善。三是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车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工程车及驾驶人准入标准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广泛开展针对高层建筑、化工等特殊火灾防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建筑施工安全: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职业安全健康:进一步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年底前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80%以上。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许可制度。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从业人员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落实,6月底前全市粉尘、高毒物品企业登记率100%,其他企业职业健康登记率不低于50%;年底前全市粉尘、高毒物品企业危害分级率100%,其他企业危害分级率不低于50%。电力、民爆、建材和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教育、通信、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二)大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1.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教育和6月12日全省第二个全民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示范岗、应急演练和岗位安全竞赛活动,推动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识灾辨灾和逃生等自我防范能力。2.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安全教育,年内职工岗位安全技能再教育率达到90%以上。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能力考核和知识更新教育。切实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力度,年底前将企业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受训率100%。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年内完成安全培训、考核机构的规划布局,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建设标准,力争培训机构建设达到标准化,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教材、证件的统一。年内对“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3.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素质。继续强化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通过视频会议、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市、县、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年内至少接受一次脱产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三)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1.广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从2011年起,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年底前,50%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非煤矿山企业凡是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达到五级以上标准。机械建材等其他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级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和行业指导。要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2.探索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项目审批、招投标、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黑名单”管理,除依法吊销个人安全资质证书外,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和范围内不得任职。年内,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各评定3家安全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在社会公示,营造安全诚信建设舆论氛围,引导更多生产经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诚信度。3.全面加快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制度建设,以安全发展、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建设政府安全监管文化;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建设企业安全管理文化;以遵章守纪、依法维权为主要内容,建设班组安全文化;以关爱生命、参与安全为主要内容,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企业结合实际,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广大企业、农村和社区普遍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室,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发挥教育和警醒作用。各级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4.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扎实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促进整改。5.完善综合管理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形势,安排部署阶段重点工作。完善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整体效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底覆盖面达到100%,并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推进。6.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内浚县、淇县和淇滨区都要成立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电力、卫生、环保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步伐。(四)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加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第一时段(1—4月),围绕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针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节日放假停产检修、节后复工复产等因素,以防交通事故、防人员麻痹等为重点,加强对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二时段(7—9月),围绕夏季和汛期的安全生产,针对暴雨洪水、山体滑坡、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特点,以防洪防汛、防坍塌、防雷击等为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加油站、化工厂、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预防应对措施落实,严格关键部位现场值守。第三时段(10—12月),围绕国庆、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针对这一时期天气寒冷、天干物燥以及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等因素,以防火防冻、防超能力生产、防冒险蛮干等为重点,加强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2.加强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对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投入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重大隐患治理;对无单位负责的重大公共隐患,所在地政府必须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督查督办,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和检查督导责任,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五)严格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所有企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8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出台《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2.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出台《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出台《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强化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隐患不整改、发生事故都要依法处罚。要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加强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达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创建标准化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装备达标建设,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淇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达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标准化标准。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创建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创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二)坚持齐抓共建安监、发改、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文化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林业、环保、旅游、质监、气象、农机、工商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创建目标要求,制定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三)注重创建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将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创建目的、意义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浓厚创建氛围。(五)严格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对在安全创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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