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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鹤壁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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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快鹤壁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加快鹤壁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工作方案加快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1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城市骨架、完善城市布局和形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板块、推动我市率先崛起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统筹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1123”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及特色商业区协调发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推进城市服务管理创新,促进空间科学布局、功能优势互补、要素交流整合和资源高效利用,为构建新型城市骨架、发挥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夯实基础。到2015年,中心城区与浚县、山城区(包括鹤山区)两个组团之间的快速交通全部建成,两个组团城区常住人口均达到30万人左右。(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建设。根据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组团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强化组团城市、镇总体规划与组团规划的衔接,严格规划实施,突出组团个性,实现错位发展。坚持产业带动,和谐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注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社会进步、资源节约、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坚持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强化中心城区的地位和作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切实增强中心城区的示范、集聚、辐射功能,引领和带动组团城市协调发展。坚持体制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创新组团服务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强化责任主体,完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组团建设快速有序推进。二、重点工作(一)编制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和两个组团城市的空间和产业布局、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编制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配合,争取11月份完成并上报省评审。(二)编制完成城市组团发展规划。加强与全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对接沟通,结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特色商业区规划等,对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完善,编制完成城市组团发展规划,确保依法依规、衔接一致。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争取年内编制完成组团发展规划。(三)推进城镇交通体系建设。统筹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与浚县、山城区(鹤山区)组团城市快速道路系统的建设。加快建设快速通道北延工程、新区至浚县的快速通道,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公交同城化,逐步建立综合性、网络型的快速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配合,10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推进方案。(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运用规划、经济和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征用,将城市发展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工作,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土地总量的集中统一供应,加大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力度,努力盘活消化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国有土地资源。科学确定用地性质,规划预留服务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10月底前制定城市组团土地利用实施意见。(五)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水平,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推动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设施实现有机衔接,促进产城互动协调发展。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六)加快城市组团新城区建设。加快建设黎阳新区,完成黎阳新城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环城快速通道建设,完善市政道路网络,拓展城市框架。加快推进石林新城建设,结合集聚区规划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加强建筑节能,同步推进供水、雨水、供气、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推进计划。(七)实现城市组团新城区与老城区建设同步。充分体现与老城区的科学合理衔接,形成新老城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结合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商贸、餐饮、金融等服务业,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商业区。浚县在实施老城区保护的同时,尽快启动旧城改造建设;山城区在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由“重建设”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八)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路、水、电、气、热等设施建设,注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断增强各个功能组团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浚县重点加快城区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垃圾收运系统、黎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浚县城区集中供热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山城区重点加快老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争取年内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加强与市水务集团衔接,在完善城区供水管网的基础上,抓紧推进石林新城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推进计划。(九)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与数字鹤壁管理系统的对接,逐步提高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行业、市政设施、生态与人居环境、住宅小区和行政执法的建设管理,促进城市环境持续改善。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十)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结合各自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布局规划,重点加快城中村、产业集聚区和城市规划区内村庄迁并,推进建设一批城市社区。引导农民最大限度地向城内集中集聚,积极探索住房、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制度创新,使进城农民真正转变为市民。推动城镇交通、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建设城乡统一、共建共享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负责落实,11月底前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三、组织实施(一)制定完善政策。在省制定出台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发展的政策后,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衔接,尽快制定各自促进城市组团的具体支持措施并抓好落实。市里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制定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二)实施项目带动。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大投入的原则,在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再谋划一批惠民生、利长远的大项目,并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开工一批城镇建设项目。强化用地、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保障,落实开工条件,优化建设环境,加快项目实施。(三)加强考核评价。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组团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城市组团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强化对城市组团建设的督导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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