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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根据疫情形势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疫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近一个时期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预防为主,不断强化措施,加强重点防控,最大限度地延缓了疫情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世界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蔓延,我国疫情呈现骤增趋势,我省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个别地方出现重症病例。由于甲型H1N1流感病毒具有易感染、扩散快的特点,今冬明春的流行规模和强度明显高于往年季节性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长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思想和工作准备,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暴发和区域性蔓延流行,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的总体防控目标,拿出防治“非典”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防控救治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依法、科学、有序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根据疫情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防控措施,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和聚集性暴发,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卫生部门要密切跟踪甲型H1N1流感病毒毒力、传播力及耐药性的变化,及时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督导,进一步规范疫情统计口径。畜牧部门要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防治工作。(二)认真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1.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教育、卫生部门要督导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细化防控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要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对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坚决把发热病人阻止在校门之外。要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坚持教室、宿舍日常通风和消毒,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制度,发现发热学生要立即送医院诊治,并根据医生意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住院或居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访视,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安排备用隔离宿舍,以便对发热住校生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果断处置,必要时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放假、隔离等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聚集性暴发。近日,教育、卫生部门要联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加强社区和农村的防控工作。各县区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分包社区,通过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诊治,防止疫情传播。具体防控责任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确保发现疫情能够及时处置。3.加强对车站、养老院、宾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咨询、进行病例筛查等。交通部门要加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在车站设立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对旅客进行检查,发现发热病人及时处置。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院的管理,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老人,指导其尽快就诊。旅游部门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指导,确保各宾馆及时消毒、定期通风,配备必要的测温仪、体温计等,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指导其尽快就诊。同时,要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等其他人群较多场所的防控工作。(三)积极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鹤壁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着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的疑似异常反应,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县区要保障疫苗接种劳务补助和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全力做好救治工作各县区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重症监护室的建设,做好床位、设备设施、防护用具和必要物资以及消杀药械、防疫用品的储备工作,增备必要的抢救设备,组建由多学科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团队,确保随时能够提供救治服务。各定点医院要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备呼吸机、心电监护等设备,保证隔离病房、负压病房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并调整充实救治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其他医院也要加强感染科、儿科、呼吸科建设,提高接诊能力,做好应对患者激增的准备。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居家治疗患者的医疗服务,强化医护人员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对重症病例的识别、诊断和救治能力。要根据分级分类救治原则,对重症病例及早发现、及早救治。要特别关注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尽早使用有效的抗病毒药物,降低病死率。市级临床专家组要加强对县区救治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做好重症与危重病例早期识别和处置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防治知识、防控措施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社会恐慌。近期,要以学校、托幼机构和城市社区、农村为宣传重点,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等措施,加强宣传。(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积极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县区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四、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实施责任倒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履行防控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居)民的作用,全方位搞好防控。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认真研究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信息畅通,重大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程序迅速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信息畅通、反应快捷、高效有序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部门、县区间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凡在疫情防控中出现严重失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依法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导致疫情在学校和社区等重点场所扩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不依法履行疫情通报、报告职责的,也要给予相应责任追究。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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