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产业园区
河南鹤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鹤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廉政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4年3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范修芳市长对2014年政府廉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政府廉政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政府廉政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一、持续改进政风,促进廉政勤政1.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河南省20项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改好。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加强廉政教育,在“常”字上下功夫,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在“广”字上下功夫,做到教育覆盖所有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早”字上下功夫,做到早教育、早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活”字上下功夫,做到教育内容、方法和载体多样,确保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发扬勤俭节约传统,坚决执行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差、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严守底线。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稳中有降,压缩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5.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等问题。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6.坚持勤政廉政两手抓、两手硬,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拳治理“庸懒散软”“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继续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8.完善作风效能专项评议制度,综合运用网上投票、走访座谈、集中评议等形式,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内设机构进行定期评议,对基层站所、重点岗位、学校医院进行专项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市公开通报。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认真落实《鹤壁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制度》,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0.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惠及民生上;扎实开展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1.严肃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由市监察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3.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对工作扎实、任务完成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支差应付、没有完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处罚。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二、继续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14.坚持“放、管”结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坚决杜绝明减暗不减、明放暗不放的现象。由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5.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效率。由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6.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项目,精减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7.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强化行政审批投诉举报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监察局、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8.按照职权统一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市的机构改革方案,科学合理设置机构,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重点是优化职能配置、强化部门责任、完善运行机制、科学调配人员;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加快形成科学、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和行政运行机制。由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9.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编制管理和创新,优化编制配置结构,创新编制管理方式,严控政府规模,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由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0.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1.各级各部门要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使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执法权被滥用。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2.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的学习,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三、深化制度建设,促进源头反腐2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4.打造制度反腐的“铁笼子”,以深化改革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5.严格公共资金管理监督,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6.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落实会计制度。对专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7.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由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8.加强审计监督,敢于碰硬,对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由市审计局、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9.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公开招投标、代建制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规范交易程序,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配置。由市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事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1.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把公共资源配置的过程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放在阳光下,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力度,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由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区负责落实。32.科学配置权力。以解决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为重点,优化权力配置,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负责落实。33.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科学配置班子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格局。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4.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和干部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公开。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5.继续扩大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政府预决策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部门预决算除按项级科目公开外,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继续实行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6.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逐步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7.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由市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房产管理中心、卫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8.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和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39.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把监督重点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党政机关延伸到乡村站所,从党内监督扩展到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社会监督等的有机结合,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扩展到所有负责人财物管理使用的关键岗位,逐步形成全方位、全时空的监督网络。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四、坚持从严治政,以法纪约束促廉洁40.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选择执行、各取所需。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1.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2.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4.严肃查处腐败,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腐败,以“零延迟”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绝不手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政法、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45.各级政府领导机关要从自身做起,当好勤政廉政表率;要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从“一把手”做起,从各部门领导班子做起,一级给一级作示范。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同志都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树立新风,切实管住自己和身边的人。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014年4月17日
河南鹤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鹤山区韩林涧和姬家山两个产业园区列为市级产业园区的通知
2009-11-23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12-09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19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制造业“六新”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0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05-13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24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第二十届鹤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024-01-23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重点产业链全链式培育壮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3-12-31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3-12-31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3-12-26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