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对市责任目标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文化改革发展、防震减灾、机构编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并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2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调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调整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浚县政府增加目标5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调整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二、淇县政府增加目标5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调整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2%”。三、淇滨区政府增加目标5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调整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四、山城区政府增加目标5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调整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五、鹤山区政府增加目标5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5%。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调整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六、市发改委增加目标4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调整为“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2%”。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加目标3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1万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5000人”调整为“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1.2万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5000人”。八、市旅游局增加目标3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增长13%,旅游总收入增长15%,旅游投资和旅游招商引资增长1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调整为“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增长13%,旅游总收入增长15%。旅游投资额高于上年,旅游招商引资比上年增长50%。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增加目标4项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市科技局增加目标4项1.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一、市民政局增加目标2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调整为“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提高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十二、市农业局增加目标2项,调整目标1项(一)增加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调整目标将“完成860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调整为“完成947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十三、市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各增加目标3项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四、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各增加目标3项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五、开发区管委,市监察局、公安局、民族宗教局、司法局、外侨办、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体育局、安监局、粮食局、农机局、房产管理中心、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史志办、盘石头水库建管局、档案局、事管局、人防办各增加目标2项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六、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增加目标2项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十七、市信访局、残联、市场发展中心、物资集团、盐业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农科院、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管委各增加目标1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十八、市质监局、烟草局、气象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增加目标1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