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标准研制开发水平,扩大标准应用实施范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总结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巩固、深化、创新和提高,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扩大标准应用实施范围,力争用5年时间,在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实现新突破,全面提升标准研制开发和实施应用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发展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强力推进。——坚持市场引导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坚持企业为主原则。发挥企业在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充分利用各类科研成果,不断提高循环经济标准的技术含量,使标准成为科技创新的桥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坚持与国际接轨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效应对技术壁垒,不断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标准研发、制定、实施体系;构建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进一步拓宽循环经济标准实施领域;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循环经济企业普遍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成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市。(二)到2015年具体目标1.全市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80%,贯彻执行率达到80%,60%以上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求。2.全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达到30家,示范企业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0%以上,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100%,90%以上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求。3.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及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少于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不少于5项,制定鹤壁市地方标准规范不少于10项。4.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8个;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力争达到10个;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5.力争在我市设立1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6.培训各类标准化人员800余人次,全市循环经济企业标准化专业人才达到300人,示范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专业人才达到200人,循环经济领域标准化专业人才占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5%。三、主要任务(一)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围绕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四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煤电产业方面加快制定完善煤炭开采、煤层气综合利用、煤化工、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矿井水综合利用、热电联供等相互链接的标准,将新技术、新方法融入到过程控制标准中;金属镁产业方面积极研制镁合金连续挤压、镁合金塑性成型等技术标准,加快制定完善煤制气等先进生产工艺标准,使废水、废渣、废气、余热能够全面回收利用,实现清洁生产;新型建材产业方面加快制定完善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回收利用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产品标准和工艺技术标准,使建材生产企业在循环利用资源方面形成耦合;食品加工产业方面围绕“粮食种植-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废弃物处理再利用”生态循环链,加快制定完善秸秆和沼气综合利用标准、畜禽养殖上下游产品链接标准,使食品加工各环节有标准可依。加快完善《鹤壁市主要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规范,修订资源产出、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等指标,统一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建立循环经济标准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加强对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努力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至国际标准。(二)扩大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领域。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展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实施领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单位要把节水、节电、节能、节肥等标准制修订纳入创建工作中,推进畜禽粪便、秸秆等剩余物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领域高效利用资源;供水、供热、旅游、酒店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资源利用、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标准,加大标准的实施力度,逐步覆盖整个行业领域;加快建立完善建筑节能、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推进循环型城市建设。(三)加大循环经济标准推广实施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选配人员具体负责循环经济标准的宣传、指导和实施,搞好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现有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企业要提高认识,从企业发展和长远利益出发,增强做好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四)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维护更新机制。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国内外标准更新及企业实施标准情况,适时开展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复审工作,对标准进行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价,及时开展标准立项、修订及废止工作,加快标准制修订速度,缩短周期,确保其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推进重大标准预研、制定工作,使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与标准化有机衔接,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在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共同研发技术标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五)积极开展循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等优势特色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鼓励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中,积极申报制定国家标准、承担国家标准科技项目,推动企业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并在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六)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标准研究院、河南省煤炭科研院、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协会等专业单位的合作,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化专家库,以跟踪我市循环经济技术标准研制、实施为重点,指导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市质监、科技、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资源,完善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信息服务网,及时收集发布标准信息,提供标准查询、研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七)认真做好国家“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管理重要标准研究”科研课题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收集、标准对比,剖析影响我国循环经济标准发展的障碍,研究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类和管理类标准制定方法,确定企业循环经济管理标准技术内容以及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方法,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工作模式,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工作模式报告,同时开展循环经济技术评估方法研究,建立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对各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绩效开展有效评估。结合国家标准研究院制定的《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技术导则》2项国家标准的内容,对5-7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八)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工作。加强对示范企业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推广以传帮带的形式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引导标准化人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在循环经济领域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九)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企业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自觉应用标准化技术改善和优化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发挥鹤煤集团、永达公司、大用公司、同力水泥公司等企业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尽快形成产业优势和规模效益。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决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完善工作机制,选配人员具体负责各项标准的制订、宣传、指导和实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循环经济标准化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制修订国家标准、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的奖励扶持等。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专项投入,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循环经济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研制和采用方面的典型,特别要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水环境、节能等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定等,为深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