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产业园区
-
济源玉泉特色产业园
河南-济源-济源市
-
济源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济源-济源市
-
河南贰仟家汽车产业园
河南-济源-济源市
-
河南济源虎岭产业集聚区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
河南-济源-济源市
-
河南济源天宝重介质克井开发区
河南-济源-济源市
-
河南邵原镇劳保产业园
河南-济源-济源市
河南济源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济源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济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14〕41号)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济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14〕41号)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济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5月21日济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 核 办 法第一条 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04号)和《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发〔2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制度建设的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第四条 市政府对各相关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合格(60分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六条 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上半年开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第七条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2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备案,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如考核期内对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要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备案。第八条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本区域上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水利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第九条 考核工作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对相应的考核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第十条 市水利局在每年5月底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第十一条 经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政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班子予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 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水利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区域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区域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第十五条 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区域实际,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济源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5)2.济源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20)3.济源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30)
附件:W020140604592765561039.docW020140604592765577992.docW020140604592765582558.doc
附件:W020140604592765561039.docW020140604592765577992.docW020140604592765582558.doc
河南济源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C1、C3、C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27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承留镇CL-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27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克井镇KJ-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27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克井镇KJ-1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27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的批复
2025-01-13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2025-01-13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2025-01-13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坡头镇PT-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07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
2024-12-30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下冶镇XY-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12-06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大峪镇DY-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12-06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