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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市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政策文号:济政办〔2016〕53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济源市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济源市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16日济源市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 作 方 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16号)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豫政〔2015〕75号),为增强政府统筹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坚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结构优化、项目精简、绩效明显”的财政专项资金格局,集中有限资金保障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 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循序渐进、优化结构,统筹整合、强化绩效,科学论证、公开透明”原则进行。三、清理范围本次清理的专项资金是指为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先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以及中央、省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维持机构运转支出,一次性补助支出、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专项支出,以及省对我市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四、工作目标比照河南省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按照上下对口、先争取后配套、先规范后拨付、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挂钩的要求,取消已到期、已实现绩效目标以及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原则上省级未设立的专项资金,我市也不设立;调整支持方向与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门主要职能相偏离的项目;统筹归并部门内部切块管理、琐碎零散、“撒胡椒面”的项目;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或相似、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制定我市专项资金目录,逐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资金投向、分配主体、职责分工、分配办法、审批程序等。五、工作步骤(一)清查梳理阶段以省级专项资金目录为基础,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级现有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年限、分配、管理办法及资金规模、种类、分布等情况进行汇总清查,梳理出专项资金目录反馈各单位。(2016年7月22日前完成)(二)确认反馈阶段各单位负责对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管理职责、分配办法、执行期限等事项进行核对确认,提出清理整合或保留意见、建议,经分管市领导签字同意后反馈市财政局。(2016年8月12日前完成)(三)清理整合阶段市财政局对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核实后,拟出我市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意见报市政府研究批准。(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四)总结公开阶段市财政局对保留的专项资金进行整理,制定我市专项资金目录,每年进行动态调整,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结合保留的专项资金目录,逐项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明确,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满撤销;确需延长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六、工作要求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工作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关键,涉及利益多、工作难度大,清理周期长,需要各部门配合协作,稳步推进,为确保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任务重、时间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发挥部门的主体作用。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为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强化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衔接,积极主动参与到清理整合资金工作中,及时和财政部门沟通,全面掌握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各个环节情况,所提清理整合或保留意见、要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衔接,与国家相关制度管理办法衔接,与预算编制相衔接。(三)及时上报资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需要的基础资料多、数据大,且各个阶段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滞后都会影响整个工作。各部门要增强时间观念,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全面、翔实、及时报送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各种资料。主办:市财政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附件:·济源市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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