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政策文号:济政办〔2017〕19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4月11日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储备土地库存情况和2017年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参考我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制定本计划。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9.5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8.99公顷,存量建设用地0.53公顷。(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9.11公顷,住宅用地29.8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7.1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8.59公顷,特殊用地20.31公顷。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17年度我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24.51公顷。确保市第三水厂、市中医院二期扩建项目、三院医养中心、大驿居委会小学、东高庄居委会小学、宋庄居委会小学、焚烧发电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工矿仓储用地2017年度我市工业用地107.13公顷。保证2017年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用地;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3.住宅用地2017年度我市各类住宅用地供应量为29.87公顷。加快推进升龙城、济东安置三区、建业壹号城邦北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控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继续禁止供应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4.商服用地2017年度我市商服用地的供应量为19.11公顷。5.交通运输用地2017年我市道路需用地208.59公顷。主要保障济洛西高速、济阳高速、郭木线交通用地。6.特殊用地2017年我市特殊用地20.31公顷。四、政策导向(一)优化空间布局本年度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市中心城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三个产业集聚区、镇(街道)专业园区。(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批准调整外,原则上年度内不予供地。严格控制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单宗用地面积不超过210亩。(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项目一律进入产业集聚区、镇(街道)专业园区;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入驻三个产业集聚区、镇(街道)专业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均不低于每亩240万元;工业项目用地中,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原则上不安排绿化用地,确需安排绿化用地的,绿化率一般不能超过20%。(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调整,应保尽保。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矿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措施,积极服务。计划实施中,国土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重大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四)强化监管,高效用地。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合理调控进入土地市场的土地结构和规模,督促土地使用者根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附件:1.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2.济源市2017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3.济源市2017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4.济源市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5.济源市2017年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6.济源市2017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7.济源市2017年度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主办:市国土资源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3日印发附件:·济源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济源市2017年度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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