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编制主体及时间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通知》要求编制完成本机关年报,于1月30日前向所属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于1月31日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发布所属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地年报并向社会发布。 (三)市政府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完成本机关年报,于1月3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在本单位网站对外公布。 (四)年报报送方式:登录河南省年度报告报送系统(https://nb.henan.gov.cn)进行报送,不再报送纸质版。 二、年报格式示例及数据填报说明 各县区、各部门均应按照国办《通知》的年报格式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一)关于“年报标题” 统一为《XX(单位规范化全称)****(具体年份,使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关于“总体情况”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三)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章。 该项目由设区的市级政府填报。 2.规范性文件。 该项目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1)本年新公开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开总数。 (2)对外公开总数量:指本机关目前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数。 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本机关职权事项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本机关职权事项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3)处理决定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已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实施行政强制的总数。 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该项目应包括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职权事项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职权事项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3)处理决定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已作出处理结论的办件总数。 5.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收费项目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收费项目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6.政府集中采购。 (1)采购项目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集中采购项目总数。 (2)采购总金额:指报告年度当年集中采购项目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四)关于“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件数。 2.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接收时间为上一年,办结时间为报告年度当年的申请总件数。 3.属于行政查询事项:指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已移交档案等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的数量。 4.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指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和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数量。 5.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指信访、投诉、举报等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数量。 6.其他处理:该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 7.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指接收时间为报告年度当年、需在下一年办结的申请件数。 8.对同一个申请进行拆分答复的,按照拆分后对应的政府信息项目统计接收数量。 9.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不纳入年报统计。 10.对申请人分类,根据本机关实际接收申请情况判定填写,须尽量准确。 11.各单位在填写表格后,需复查数据勾稽关系,确保第一、二项之和,等于第三、四项之和。 (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注意:此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仅指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年度当年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复议机关受理的件数。 2.行政诉讼:统计报告年度当年被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且被法院受理的件数。行政诉讼处理结果区分“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分别进行统计。 (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以下方式撰写,每一方面均需包括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XX方面 2.XX方面 3.……… (七)关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需要报告的事项,可就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以及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八)其他说明 1.表格中无相应数据的项目应填“0”。 2.填报说明仅供数据填报使用,不作为年报公开内容。 三、其他要求 (一)抓紧部署开展。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部署,确保各项法定要求落到实处,准确及时编制完成并公布年报。 (二)确保编制质量。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内部协调,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避免出现明显错误。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高质量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督促指导本地各部门按时完成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2020年12月31日 附 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一、总体情况 (文字描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重复申请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六)其他处理(七)总计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文字描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