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政策文号:洛政办〔2019〕3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洛政办〔201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豫政办〔2019〕1号)和《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洛办〔2018〕42号),着力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要牵头负责全面实施国家最新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坚决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感情上、政策上和服务上的歧视,坚决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外商投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将对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登记等8项审批服务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进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工商登记与商务备案,整个过程“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各地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再贷款支持。通过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大力开展“百千万”工程,同时加强监测和督促,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贷款利率下行。发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的引导撬动作用。开展“十亿央行资金支小计划”,增加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将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向经营稳健、监管合规、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增量较多的金融机构倾斜。深入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在全市筛选1000家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实施主办行制度、单列贷款计划、实施台账管理、加强贷款对口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等措施。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使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规模显著提升,融资成本明显降低,获得直接融资能力明显提高,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银保监分局要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专利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认真贯彻《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豫知〔2017〕63号)及《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洛市知〔2017〕26号)文件精神,协调签署合作协议的银行及评估公司共同推进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洛阳银保监分局要督促金融机构设立普惠事业部或服务中心,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出台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支持推广续贷业务创新,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支持银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办理续贷,出台无还本续贷意见,推动降低企业资金周转的过桥成本。洛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洛阳银保监分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规范收费的要求,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市财政局要依法依规扩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应急转贷资金池覆盖范围,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引导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企业股权投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积极实施民营企业信用融资倍增计划,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融资”对接机制,发挥信用信息支撑企业融资的基础作用。市科技局要加快河南省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建设。持续推进“科技贷”业务,扩大合作银行范围,对“科技贷”业务完成较好的银行加大支持;加快“成果贷”的政策修订,尽快启动“成果贷”业务;加快推进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扩大基金数量及规模,促进财政资金的最大化利用。落实“市科技局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持续实行“创业券”工作,鼓励引导市(县、区)内发展较好的孵化器推行“玉洛汇”计划,并合作设立种子基金,支持群体创业创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数据监测分析工作,促进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支持个人创业和中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或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地方财政部分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地方财政部分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国家、省要求认真组织各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探索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对没有履行承诺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实施联合惩戒。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如败诉率、败诉原因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对行政败诉案件中发现的失职渎职、不守承诺、朝令夕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各类媒体依法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报道力度。聚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统计等重点领域,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市商务局要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废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统一,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市商务局要牵头负责建立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要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尽快提请市人大启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废止或修订程序。(二)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在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税务局要严格落实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通过官网、政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对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做好申报服务。市商务局、财政局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招商引资支持政策,鼓励境外企业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户洛阳。(三)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市商务局、财政局要会同洛阳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洛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公布我市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洛阳海关负责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到2020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2。加强对涉外进出口企业通关政策宣讲工作力度,特别是对进口企业宣讲海关对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管理等重点政策。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改革,支持洛阳片区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各项改革试点经验具备条件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要重点利用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平台在全市复制推广。(四)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市财政局、税务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市税务局、洛阳海关等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按照国家要求,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2019年、2020年,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7个、10工作日和2个、6个、8个工作日。市税务局要进一步提高纳税便利度,按照职权依法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简并税种申报表,压缩退税时间。2019年、2020年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分别达到98%、99%。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一)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市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严格落实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要求,推动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在线并联办理,加快实现投资审批“一口进、一码通、一网办”。2019年在产业集聚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9〕5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国家新修订的投资项目审批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审验,进一步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后,有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加快项目落地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布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对照省政府各部门相应制定出台的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逐项跟进,确保落实到位。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抓紧梳理全市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把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率先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推广。深化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创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开民用住宅转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市县两级企业名称库,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市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疏解“堵点”、优化流程,解决企业注销难题。(三)方便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洛阳供电公司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2019年,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全面压缩到30个、20个、2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供水、供气、供暖用户报装时间进一步缩短到20个、15个、15个工作日以内。洛阳供电公司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业务实现同省异地“零证预约、容缺办理”,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低压办电业务流程环节分别压减为4个、3个,实现低压报装业务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报装业务可控环节时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全容量开放,办电全程零服务费。(四)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修订并公布新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9年要在全市组织开展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要组织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完善相关许可的意见建议。(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筹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在省直部门确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增删调整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发布本系统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窗通办”,积极争取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执行全国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2019年全面执行统一事项办理标准;要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要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民化难题攻坚活动。加快推进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等工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工作中确需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核的,通过部门间函询方式解决。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网上审批服务水平、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等主要内容,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七)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上门服务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帮办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八)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未列入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推进“互联网+信用”中介超市建设,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通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实体政务大厅建立实体中介超市。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完善我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及时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的要求。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停征、免征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洛阳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除政府规定供电服务收费项目外,坚决取缔各种服务费,并在营业厅及网站对社会公示。市、县供电公司常态化开展监察督查,核查全业务、全流程各环节收费项目,严肃查处各类私设收费项目、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实现客户办电“零服务费”。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清理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行为,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二)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和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切断中介利益关联,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并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行为;严厉查处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6月底前,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洛阳银保监分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要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三)落实国家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有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究责任。市财政局要牵头组织落实财政部出台的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等要认真落实国家降低社保费率各项政策,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五、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一)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洛阳海关等部门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格专利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重复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推进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制度建设。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专利保护,加强与浙江中心、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打击处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案件,强化线上、线下案件移送处理。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二)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要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抓紧清理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市中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依法审理,并适时公布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提高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贯彻落实国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50号),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调整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深入落实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全市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洛阳)和洛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国家出台的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与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三)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要按照国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坚持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防止出现同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和倾向性执法等情况。市财政局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涉企政策科学化水平(一)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现有的地企合作、银企对接、企业服务问题交办等制度,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牵头搭建“互联网+”沟通平台,畅通沟通渠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二)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八、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全面如期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抓具体、抓到位,层层夯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同时,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提高政策质量。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涉企政策开展自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对根据上述要求新出台的配套政策,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审慎研判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特别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省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五)强化评价考核。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洛阳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把评价权力交给服务对象,聚焦企业关切的“堵点”“难点”“痛点”设置评价指标,对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发布,并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挂钩”,同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纪委监委问责的重要依据,以评促改、倒逼提升,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成绩。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要结合省政府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工作部署,抓紧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常态化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2019年6月18日
河南洛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涧西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23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涧西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23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1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1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1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第十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1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1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宜阳县2024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宜阳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河南洛阳产业园区
-
洛阳经济开发区
河南-洛阳-洛龙区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洛阳-伊川县
-
中央新影中原影视文化产业园
河南-洛阳-涧西区
-
涧西晶澳光伏产业园
河南-洛阳-涧西区
-
涧西瑞格尔科技园
河南-洛阳-涧西区
-
涧西银昆科技园
河南-洛阳-涧西区
河南洛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洛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