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企业优惠政策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政策文号:洛政通〔2023〕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3〕10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李东社区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2.8129公顷(其中耕地8.5106公顷、园地0.3680公顷、林地2.8965公顷、其他农用地1.0378公顷)、建设用地0.3897公顷。以上共计13.2026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地块一:东至咸宁寨街、西至规划路、南至高铁大道、北至枫叶路;地块二:东至用地界、西至玉泉街、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地块三:东至用地界、西至师范学院、南至吉庆路、北至用地界。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地批准后拟作为教育用地、工业用地。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拟征收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4.231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2836公顷、林地1.9474公顷);拟征收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5.4025公顷,其中农用地5.2401公顷(耕地4.5843公顷、园地0.3680公顷、林地0.0845公顷、其他农用地0.2033公顷)、建设用地0.1624公顷;拟征收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1.3166公顷,其中农用地1.1470公顷(耕地0.6171公顷、林地0.5299公顷)、建设用地0.1696公顷;拟征收李村镇武屯社区集体土地2.2525公顷,其中农用地2.1948公顷(耕地1.0256公顷、林地0.3347公顷、其他农用地0.8345)、建设用地0.0577公顷;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区征迁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李村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四、其他事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和李村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3月26日

河南洛阳产业园区

河南洛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洛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