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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洛政办〔202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28日 洛阳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推进洛阳市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洛政〔2021〕3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取得的新进展“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推进,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消防救援队伍实现改制转型,消防事业向前迈进一大步,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构筑完善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修订完善《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0〕37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20〕28号)。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防联控机制。连续5年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考核,强化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多元共治格局逐步建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强化风险研判、提示预警,分行业有重点地靶向用力、精准治理,固化实施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常态化集中行动,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打通“生命通道”等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1.1万余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6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共发生火灾5814起,死亡19人,受伤34人,直接财产损失0.9亿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综合救援能力拓展提升。全市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组建石化、山岳、水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分时分类开展联勤联训、实战演练,纳入综合调度,强化综合保障,提升科学指挥、高效救援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4.14万起,出动指战员66.25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344人,保护直接财产价值5.28亿元。成功应对处置了2017年1月7日大张物流园火灾、2020年9月30日中托力合化学有限公司爆燃事故等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援皖抗洪抢险中发挥了综合救援突击作用,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消防安全基础有效夯实。消防经费保障有效落实,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消防经费8.51亿元,年均增长率10.75%。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提升,新增投勤消防站16个、市政消火栓2344个,建成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1个。消防装备提质增量,消防车总数达到257辆,灭火救援器材达到9万件套,分别增长88.97%、103.27%。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16支、微型消防站1655个,发展志愿消防队员2.1万人。深入实施消防宣传“五进”,持续开展火灾警示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全市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68.2%。消防改革平稳推进。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消防救援队伍顺利改革转制。消防救援队伍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构建初步完成。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消防审批,出台落实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新的消防执法模式逐步建立。第二节 面临的新挑战“十四五”时期,对标我市 “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发展定位和重振洛阳辉煌的目标任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将进一步提质增速,消防安全风险随之加大。与当前的形势任务和上级要求、人民期望相比,我市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更加凸显。各类致灾因素新旧积聚叠加,对火灾风险防控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火灾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社会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时期与“十二五”时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31.78%、亡人数上升171.43%、受伤人数上升112.5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50%,短时间内这种趋势仍会持续。全市现有高层建筑4千余栋、易燃易爆单位6百余家、大型商业综合体20个,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养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量大面广,这些场所动态隐患多、火灾荷载大,是事故多发、易导致亡人的高风险领域。老旧场所和乱点区域隐患突出,全市共有1500余个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差,人员意识淡薄;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可能带来难以防控的安全风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午托班、酒店式公寓、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日渐增多,行业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易形成消防监管盲区,为消防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仍有缺位,对构建消防治理体系提出了新挑战。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责抓消防的力度有待加强,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尚未全面铺开,行业部门共商共治局面尚未形成。县区以下无消防监管机构,缺少专门力量从事消防安全工作,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使用责任不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消防执法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部分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被动应付。农村地区群众、“九小”场所业主等群体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参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的能力仍需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发展仍然滞后,对安全保障供给提出新挑战。一些地方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要求总体不相适应,部分区域消防站布局不够合理,消防水源欠账,城市消防站“空心化”现象仍比较突出,消防救援力量分布不均。应急物资储备仍有短板,应急调度和末端投送效率不高。截至2020年底,按照《洛阳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4—2020)》,城市区尚缺建各类消防站32个,全市城市公共消火栓欠账32%,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依旧薄弱,农村区域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成为影响消防安全环境稳定的突出问题。消防力量体系构建不平衡不充分,对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提出新挑战。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火灾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进一步增多,社会应急抢险任务日益繁重,消防救援工作面临更高要求和新的挑战。尤其是面对“高、低、大、化”等特殊类型火灾,先进器材装备配置不齐,且装备维护保养系统性不足,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尚未形成体系。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学施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之间消防救援能力发展不平衡。消防救援力量严重不足,我市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实有总人数仅为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0.83,远低于全国万分之1.37的平均水平。作为补充力量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合同用工属性,工资待遇偏低,招不进、留不住,难以满足职能任务需要。我市农村地域广大,符合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建队条件的95个乡镇,已建成的15支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配备标准低、老化现象严重,队员大部分为兼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层次普遍较低,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服务我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总体目标,全面构建符合洛阳实际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充足、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公共消防安全服务,为我市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群防群治、社会共治,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坚持践行“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深化改革转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改革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推进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坚持依法精准治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消防法治建设,完善监督执法制度,积极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因情施策、精准治理,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普及消防知识,统筹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持科学高效救援。对标国家队、主力军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形势任务,建设科学高效、布局合理、专业精准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健全联勤联战机制,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夯实专业人才基础,强化作战安全管控,优化专业装备配备,提高战勤保障水平,加快队伍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全面融入“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动消防科技自主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的深度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和服务实战、服务社会的能力。第三节 主要目标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两建立三提升”发展目标,为新时代洛阳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等建设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为我市扎实开展“三零”(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阳提供有力支撑。“两建立”即:符合洛阳实际的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新型消防监管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三提升”即: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消防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分项目标:现代化消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公民群众社会责任,“五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基层治理有效提升。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不断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提高10%。治理重心持续向基层下移,监管力量覆盖城乡,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率100%。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善,消防队站布局科学合理,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全面加强。“十四五”期间,新增投勤消防队站不少于32个,新增乡镇消防队不少于95个。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更加壮大。强化消防职业政策保障,消防救援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专业救援攻坚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联勤联训联战更加顺畅,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不少于790人。消防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更加科学高效,指挥协调、实战练兵、应急通信提质升级,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输投送、实战实训设施等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救援攻坚力量坚强有力,复杂条件下的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更加凸显。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管理创新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防控手段在消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消防科研服务业务工作和实战需求紧密结合,“智慧消防”2025年全面建成应用。科技化实战应用更加充分,消防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第三章健全消防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第一节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有关要求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级及下级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和政务督查等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通报、警示、约谈、巡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重点管理等制度。乡镇(街道)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基层延伸。明确行业系统管理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定期评估本行业系统安全风险形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晰消防工作职责。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落实火灾风险管控措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行业系统综合性消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本行业系统单位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设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新型化工、新型建筑、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的灾害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把隐患当做事故来管理”的思想,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紧盯行业性、季节性和新兴产业领域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把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建设的消防安全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源头管控作用,制定工程建设规范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强化法治思维、狠抓隐患整改、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解决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消防工作“顽症”。社会单位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和检查指引,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培树公民群众消防安全社会责任。以消防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为目标,鼓励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主动防范住宅火灾、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安全风险;成年公民志愿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培训和疏散演练实践活动,具备疏散逃生和紧急应对技能;“十四五”期间,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形成社会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氛围。第二节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确定机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班子成员担任。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2-3名在编人员专职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乡镇(街道)消防监督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消防监督力量建设。规范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结合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探索将消防监督检查权、消防行政处罚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继续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配套工作制度。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融入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内容,融入“一村、一警、一连”联动工作机制。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平台,提高基层消防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网格化消防治理机制办法,充分发挥物业、巡防、保安等基层组织作用,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村庄(社区)消防自治组织。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将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内容,探索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设立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志愿者服务站,组织消防志愿者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志愿服务。第三节 加强精准高效治理强化评估预警管理。加强城市、行业领域、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行业标准化管理、社区精细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防范论证,提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风险识别预警能力。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定期研判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铁、石油化工、燃气、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针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区等消防安全普遍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加强重大隐患督办。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集中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强化乡村消防治理。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总体规划,加强乡村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建设,规范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及时研判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新发展方式、新休闲方式、新经营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完善农村消防治理机制体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乡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专栏1 乡村振兴消防安全保障工程1.加强规划布局和防火改造: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配套规划,做好乡村消防安全布局、基础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易地搬迁、传统村落改造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实施,加强防火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按照“专兼结合、有人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乡镇一级,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村一级,成立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有依托、有人管、有作用”。3.壮大乡村消防救援力量:按《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十四五”期间,不在消防站保护范围内的9个全国重点镇,86个其他乡镇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志愿者、民兵连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第四节 推动社会多元共治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消防、电力、燃气、建筑、化工、地铁等行业领域专家库,参与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整改、重大专项治理及火灾事故调查。针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治理意见。拓展专业消防力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培育引导消防协会、消防社团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鼓励社会参与治理。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第四章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火灾风险防控能力第一节 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健全消防法规规章体系。根据上位法和消防安全实际需要,修订《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突出地域特点和消防工作实际,推进地方消防立法。进一步明晰消防责任、创新消防治理、强化应急救援,适应新时代消防改革发展需要。抓紧推进队伍建设、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消防规章制修订,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问题。协调立法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要求融入相关立法内容,推动开展消防立法。专栏2 消防法规标准制修订计划1.拟制定地方消防法规:洛阳市火灾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规定、洛阳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洛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等。2.拟修订地方消防法规: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洛阳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第二节 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抽查内容、比例和频次等,定期公布监督抽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对象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规范消防安全重点监管。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适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消防安全预警提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消防安保工作。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制定消防安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措施,明确消防安全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对严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终止惩戒措施。实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互通。融入“政务云”“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分级设立火灾分析数据库,及时评估预警消防安全风险。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出台火灾调查处理规定,完善火灾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处理综合协调职能,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健全落实延伸调查、火灾案例复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标准、堵塞漏洞、汲取火灾教训,强化调查结果运用。落实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建立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强化火调与刑事案件侦办的衔接机制,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涉火刑事案件办理力度。第三节 完善消防软实力环境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课,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有条件的设立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各级党校、人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培训内容。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和人员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组织消防培训。完善消防安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及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消防培训。将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加强公众消防科普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发挥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作用,建强各级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壮大消防新媒体矩阵,强化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消防宣传、体验元素融入广场、公园建设,建设消防主题公园。航站楼、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市场等公共场所,及村镇、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标语橱窗,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形成覆盖城乡的宣传阵地。发挥志愿者在服务基层群众中的优势作用,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5年底,全市建成1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16个消防主题公园;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10万人。加强消防文化建设。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课题研究和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化产品,组织开展评选、发布等活动。组织“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积极培育崇尚消防公益的社会氛围。专栏3 消防科普提升工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进建成1个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县级以上(含)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备同时容纳500人的规模,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配备影音设备、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体验设施、消防设施展示模拟设备、远程培训系统。同步研发网上实景虚拟体验馆和手机终端APP,建立网上消防科普知识库,具备网上预约、网上教学、网上虚拟体验等功能。第四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消防空间布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将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等纳入消防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中涉及的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保障规划落实。到2025年,市、县、重点镇全部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建制镇全部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或在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专栏4 消防专项规划编修任务清单市本级,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栾川县、嵩县5个县,规划到期的新安县磁涧镇、汝阳县小店镇、栾川县潭头镇、栾川县三川镇、栾川县陶湾镇、洛宁县河底镇、嵩县车村镇共计7个重点镇,以及建制镇消防规划到期的40个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修(见附件1)。加强消防队站建设。以副中心城市建设为指引,以解决城区消防站“空心化”为目标,着力推动反应迅速、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消防救援队站建设。按照特勤站为攻坚力量、普通站为主战力量、小型站为首战力量的队站建设思路,逐步实现消防站建设由保护面积确定型向反应时间确定型的转变。严格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在新规划、新建队站时,确保面积达标、功能完备、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对面积不足、功能不完善、训练设施不齐全的老旧营房,逐步进行升级改造达到标准要求。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30分钟灭火救援保护圈将所有村镇纳入消防力量保护范围。“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各类消防站32个(含1个森林消防站、1个水上消防站和1个航空消防站);重点镇、其他乡镇消防队达到95个。升级改造消防站12个。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平台等消防市政水源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有条件的火灾高危区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建设消防水鹤;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依托辖区内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消防供水源全覆盖。健全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维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市政消火栓位置、压力、力量等信息动态监测。推动各地在乡村振兴、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庄改造及拆村并城等工作中,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2500个。专栏5消防队站设施补强工程1.政府消防站建设和升级改造:将消防站建设落入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区征市建”模式(区政府负责征地,市政府投资建设),补齐城市建成区内消防站力量防护“空白点”。2025年前,全市建成特勤消防站2个、一级消防站8个、二级消防站9个、小型消防站13个;新建改建全国重点镇消防站9个、其他建制乡镇消防队86个。(见附件2)升级改造投勤时间超过十五年的12个老旧消防站的营房及设施。(1)洛阳市涧西校北街消防站(2004-08-01)(2)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二站(1996-01-01)(3)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消防站(1998-07-01)(4)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消防站(1996-08-01)(5)洛阳市高新区周山消防站(2005-07-01)(6)洛阳市孟津区孟津消防站(2005-12-01)(7)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消防站(2005-12-01)(8)洛阳市洛宁县迎宾大道消防站(2005-12-01)(9)洛阳市宜阳县兴宜路消防站(1985-06-01)(10)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消防站(2005-12-01)(11)洛阳市栾川县兴华路消防站(2005-11-01)(12)洛阳市汝阳县刘伶路消防站(2005-12-01)2.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建设: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文物古建等单位按标准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由企业统一保障实施,接受消防救援部门指导调度,实现应建尽建。3.城市建成区消火栓等取水设: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500个。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性或供水能力不足的,依托辖区内天然水源或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设施15处,实现应建必建。4.乡村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供水同步规划建设消防设施,有集中供水设施的乡镇、村,参照市政消火栓建设标准建设消火栓,没有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建设消防水池、取水设施等。第五章 深化消防体制改革,推动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第一节 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战略部署,深化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改革,全面实现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洛阳实际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化党的领导组织架构,落实党对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专门管理办法,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机制,探索畅通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各级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挂职范围。第二节 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按纲建队,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队伍正规化达标创建规划,推动政治工作、灭火救援、监督执法等各领域全面发展,培树消防指战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致胜能力。第三节 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队”战略,改革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优秀年轻人才选拔使用,开辟支持年轻人才成长的特殊渠道,培育一批高素质中青年人才。着力培育灭火指挥、特种灾害救援、消防监督、火灾调查等紧缺人才。加强消防智库建设,建立特聘、返聘专家库,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智库和辅助决策支撑。分级分类开展指战员全员培训,保证每名干部定期接受教育培训;突出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指战员参加学历教育及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支持消防救援专业人才建设,将消防救援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建设整体规划,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第四节 完善消防职业保障政策立足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特点,结合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完善消防救援指战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住房保障、退休养老等保障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按相关要求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将各类消防救援人员高危补助、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医疗补助、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职业卫生员制度,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制度,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入职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相关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享受范围。对因公伤亡的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评烈。专栏6职业荣誉和政策保障清单1.出台《洛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不断规范专职队伍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才招聘、职业保障运行机制。2.强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和保障,所有乡镇按标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录、管理、经费保障由县级政府统一实施,纳入县级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3.出台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4.出台消防救援队伍家属随调就业安置办法。5.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6.设立洛阳市“119消防奖”,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工会、人社部门表彰奖励范畴。7.组织开展“最美消防员”、“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员”和“最美消防贤内助”评选活动。8.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省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产党员、“感动中原”人物等先进典型,争取全国性荣誉。第六章 聚焦全灾种综合救援,提升队伍攻坚打赢能力第一节 打造综合救援攻坚力量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打造攻坚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提高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组建市级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承担全市范围内全灾种应急救援任务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建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抗洪抢险等灭火救援市级专业队,构建全灾种消防救援力量。结合我市“都市核心区”、“环都市区”、“南部生态线”城市发展布局,合理配置应急救援力量。专栏7消防救援攻坚力量建设工程建设任务1.区域应急救援队(中心)建设:结合洛阳产业实际,建设豫西综合性消防救援中心,按照石油化工、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救援队标准,配强消防救援力量,配齐特种救援装备,承担区域范围内重大灾害处置和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2.市级专业救援队建设: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4支火灾扑救市级专业队,组建抗洪抢险、地震救援、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等3支灾害救援市级专业队,承担本市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在市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模拟训练设施,配备专业车辆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森林消防救援队,应对区域范围内森林火灾处置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第二节 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统筹加强专职、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平时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储备补充力量,战时作为机动力量使用,按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不断增强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依据城镇建设发展实际及时增补专职消防队员数量。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训练设施,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推动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之外的乡镇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志愿者、民兵连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规范引导、支持发展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强化联勤联训联战。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90人;新增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1000支。第三节 提升实战实训效能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实施精训普训工程,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沟通合作,加强实战实训设施建设。围绕救援实战需要,统筹典型灾害和全灾种救援实训需求,建设洛阳市综合性消防应急训练中心,所有特勤及普通消防站完成训练塔建设。各县区推进室内训练场馆建设,改善指战员训练环境,突破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全天候训练需求,保障指战员的训练时长及训练质量。到2025年,市政府在洛南、洛北片区各建设一个室内训练场馆,偃师区、孟津区及所有县建成室内训练场馆。重点围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灭火救援和巨灾大难等特种灾害救援,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灾害事故处置的针对性、有效性。第四节 构建统一指挥调度体系依托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重特大灾害市级消防救援现场指挥部,加强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授权实施分级指挥、专业指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统筹协调、队伍专业指挥的指挥模式,确保指挥体系高效顺畅。实体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制定联勤联动规则、前方指挥部工作导则,细化行业部门、救援力量职责,规范研判机制启动程序,建立健全联合会商制度。升级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以119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为基础的调度指挥平台,将乡镇(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统一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接入应急、公安、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的系统平台数据,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部门协同的调度指挥网络,为救援行动提供信息支撑。第五节 推动救援装备和保障提质升级着眼应对产业变革、气候变化等常规和非常规灾害,特别是巨灾大难等各类灾害救援需要,强化装备建设规划论证,加大先进高效车辆装备建设,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地铁事故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泥石流、洪涝、堰塞湖、雨雪冰冻、森林灭火、防疫洗消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提高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等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分级建立实体运转、高效遂行的战勤保障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及装备设施物资,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按照“统筹调度、集约保障、高效运转”的思路,建设1个区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及市级、县级战勤保障队等战勤保障基础力量。按标准建设市级装备维修中心。专栏8 消防救援装备保障提质工程1.消防装备配备升级:按标准配齐配强各专业队通用装备、特种装备、应急通信装备。按照装备统型要求,对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进行质量升级、功能统型和外观统一,确保配备率达到100%。依托战勤保障队建立防护装备应急储备库,集中备份率达到100%;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冰面、山岳、危化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2.区域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建成1个省级区域装备物资储备库,负责豫西区域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按照700人/年的标准,储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齐1200人的水域救援装备,配备相应的自装卸保障模块及运输类车辆,做好黄河流域抗洪防汛物资储备。3.市级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模块化储备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水域救援、地铁救援、山岳救助等救援装备物资,便于专业救援队伍跨省增援使用。结合我市石油化工相对聚集的实际,储备针对性防护装备、灭火和洗消药剂。4.战勤保障大队项目建设: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三项建设”要求,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实际需要,开展战勤保障大队达标验收,每个战勤保障大队配备不低于11台保障车辆,其中运兵车、餐饮车、加油车、抢修车、器材车、供气车、供液车为必配,宿营车、淋浴车、发电车、照明车、警戒车、自装卸模块车为选配。第七章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加快消防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科技评价与创新激励体系。创新政产学研用多主体协同建设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高新技术企业与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战略合作,加大消防系统治理、智能防范、安全评估等研究,提升消防技术研发“软实力”。大力开展消防科技创新,加强新理论、新技术在消防领域的应用,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重点研发无人化、智能化、模块化高精尖消防装备,推动灾害事故救援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第二节 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新型“智慧消防”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布局和“城市大脑”建设。以建设“无处不在的消防感知网络、精细精准的消防监管能力、作战有力的消防救援体系”为目标,按照“纵向贯通,横向交换,条块融合”的原则,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应用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来源,明确全市消防感知网络、基础通信网络、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市“新型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持续推进“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公众服务普惠便捷和应急通信融通可靠”的新型智慧消防建设,2025年全面建成应用。第三节 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政务云平台、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提升智能防控水平。融入各级政府信息化发展建设新格局,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手段,以信息化应用引领消防业务创新。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将全市所有消防信息资源全部纳入消防“一张图”,实现警情快速响应、精准调度、科学处置。建设战勤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能力。加快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的配备使用,加快应用新技术、新装备。专栏9消防科技创新引领工程1.火灾科学技术中心建设:建设市级火灾科学技术中心。开展火灾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配备火灾调查车和火场重构、电子数据处理、便携式x射线等技术装备,建成火灾熔留物筛选、金相显微分析、色谱分析等实验室。2.“智慧消防”建设:推进和加强“智慧消防”建设。2022年建成市级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和省级一体化消防智能管控平台。2023年推动多项消防业务应用建设,包括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消防舆情监控与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火灾调查分析、消防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救援力量及物资装备管理、队伍智能管理等。2025年新型“智慧消防”整体运行。3.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市级完成智能指挥系统建设,整合内部资源、对接外部数据,持续强化算法模型和个性功能研发,构建形成较为成熟的救援指挥“智慧大脑”,辅助灾情研判、指挥调度和救援处置。基本建成满足“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求的新一代消防救援指挥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体系。加强重特大灾害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建设,配备专业通信保障车辆装备。4.战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分步研发装备物资采购、调运、卫勤等战勤保障系统,构建战勤保障大数据中心,建设战勤车辆装备信息物联网数据库,推行以二维码和电子射频标签为主的物联网标签,实现物联网大数据库与管理系统数据并网直联。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建立实施本规划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各项任务。适时研究制定推进措施,从政策上、保障上给予全面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好消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第二节 强化衔接保障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等对接,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一张图”,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顺利推进。各地要科学评估消防力量布局,优先保障消防用地,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站、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等用地规划控制,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保障。市、县各级对设施及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统筹资金使用,形成政策合力。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落实本规划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附件:1.全市消防专项规划编修任务清单2.全市消防队站规划建设清单3.规划名词规范释义附件1全市消防规划编修任务清单市级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县级(5个)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栾川县、嵩县。乡镇(47个)汝阳县7个:刘店镇、上店镇、三屯镇、付店镇、内埠镇、陶营镇、小店镇;新安县7个:城关镇、北冶镇、磁涧镇、南李村镇、石寺镇、青要山镇、铁门镇;栾川县9个:潭头镇、三川镇、陶湾镇、叫河镇、冷水镇、赤土店镇、庙子镇、合峪镇、狮子庙镇;宜阳县11个:城关镇、锦屏镇、香廘山镇、柳泉镇、莲庄镇、樊村镇、白杨镇、赵堡镇、张坞镇、韩城镇、高村镇;洛宁县10个:河底镇、下峪镇、上戈镇、故县镇、赵村镇、东宋镇、马店镇、景阳镇、长水镇、兴华镇;嵩县3个:饭坡镇、大章镇、车村镇。附件2全市消防队站规划建设清单序号县区城市建成区拟建消防站数量全国重点镇拟建消防队数量其他乡镇消防队数量合计特勤站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战勤保障站1涧西区1562西工区2243老城区1234瀍河区1125洛龙区112266高新区1127伊滨区21258偃师区1679孟津区17810新安县1191111伊川县11101212宜阳县11121413汝阳县1191114洛宁县11121415栾川县36916嵩 县111113合计28913986127附件3规划名词规范释义“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三合一”场所: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也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宣传“五进”:是指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由政府批准建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为基础保障,承担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承担本单位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站。 小型消防站: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指为加快消防队第一出动到场时间,适应快速扑救火灾的实际需要,解决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队难以在5分钟到达辖区边缘,以及用地紧张、建设普通站落地难的现实问题,建设的独立建制、独立辖区、建筑面积小、车位数量少、车辆装备数量少的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是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互联网+”: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是指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智慧消防”:是指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等最新技术,配合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火灾智能研判等专业应用,实现城市消防智能化的一种先进解决方案,是智慧城市消防信息服务的数字化基础,也是智慧城市智慧感知、互联互通、智慧化应用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村(格)一警一连”:“一村(格)”即每一个基层行政村(社区),“一警”即驻行政村(社区)民警(辅警),“一连”即行政村(社区)的普通民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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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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