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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明白放心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规定,按照高效利用资金、统筹建设全局、实现资源共享的建设要求,坚持“层级架构”体系,以技术保障为抓手,以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长效监管为目的,政府依托城市平台,管理考核各节点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分析加工各节点企业的上传数据,合成城市区域内的流通链条,开展追溯应急、问题发现、运行监控等工作,强化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和义务,提高政府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结合我市肉菜流通基本情况,确定“总体设计、城区优先、以肉带菜、辐射周边”的建设方针,力争到2014年年底,基本建成覆盖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的2家生猪屠宰厂、1家蔬菜批发市场、10家标准化菜市场、10家大中型超市,以及50家机关事业单位、学(院)校、企业食堂和大中型宾馆饭店为主的团体消费单位。形成部门监管到位、市场管理严格、经营业户自律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全程追溯管理。
临颍县、舞阳县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本项目二期工程,纳入试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待条件成熟时另行实施,将覆盖范围向其延伸。
三、项目建设任务
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工作量较大。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现有技术条件,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如下:
(一)城市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具备信息存储、在线查询、问题发现、链条合成、统计分析、运行监控等《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功能,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商务部中央管理平台及省商务厅省级管理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
(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以肉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的载体,采用RFID(无线射频技术)标签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在定点屠宰企业、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点、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6大环节建设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
1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
2蔬菜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支持批发市场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贷款结算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电子结算、电子磅、移动采集机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3外埠肉追溯子系统。外埠肉进入漯河市场前,先到漯河市商务局审核备案,领取IC卡,获得对应的屠宰厂追溯子系统软件。再在我市的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点进行刷卡登记,通过抽查称重确认卡货是否一致。查验完成后,合格者准予换证并进入市场,不合格者不予换证。
4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接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
5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企业为主的团体消费单位电子台账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
(三)系统集成及培训。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硬件采购、软件研发和软硬件集成后,鉴于节点企业管理者、肉菜具体经营者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思想认识参差不齐,防止系统“建而不用”、“打折应用”,市商务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主体进行专题培训,保证追溯系统建好用好,切实发挥实效。
四、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规定,对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具体任务及责任单位安排如下: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1月)。深入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团体采购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实地了解各企业的基础设施情况,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和各节点企业电子设备需求情况。起草制定《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经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后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落实项目前期筹备阶段预算资金的计划安排等。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14年2月-2014年6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明确追溯体系框架结构、功能要求、技术模式、追溯流程及资金预算明细,组织专家论证会审定后,及时申报立项并实施。制订项目采购计划,明确专用软硬件、通用软硬件、集成系统和项目监理等各方面的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招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公示后按要求向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审核。
(三)建设实施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2月)。
1.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政府联合监管追溯子系统建设。
2.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定点屠宰厂(场)和屠宰经营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屠宰厂(场)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市区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3.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批发市场蔬菜追溯系统物联网建设,批发环节追溯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肉菜批发交易商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区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4.外埠肉查验点追溯子系统。外埠肉品进入漯河市区销售前,经漯河市外埠肉集中查验点进行查验、登记、追溯码生成、数据上传等,核发生猪产品销售凭证。
5.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商(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区10家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市区10家大中型超市的联网建设、追溯系统调试运行等。
6.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团体消费单位建设(包括大型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产销对接”肉菜加工企业等)。
上述各节点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时间段为2014年7月-2014年8月,选择有代表性的节点进行试验性施工,调试正常并组织自测后申请省商务厅组织中期评估。第二期时间段为2014年9月-2014年12月,待省商务厅中期评估通过后,各节点追溯子系统进行全面建设。
(四)运行测试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与各节点子系统的链接以及性能和安全测试,调整完善系统功能。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5年3月-2015年5月)。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自测验收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报送验收申请材料,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项目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项目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宣办、市政府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漯河日报社、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及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舞阳县、临颖县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合理分工,明确部门职责任务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负责做好项目调研和立项,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督查平台和系统软硬件建设;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肉菜追溯体系运行规则》、《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和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
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和外埠肉查验点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政府菜办、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商务局负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及其连锁店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
市外宣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漯河日报社、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保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分解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媒体主动跟进建设进程,大力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环节和成效,提高百姓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保障运行,落实项目启动资金。按照市实施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要求,由市财政局尽快落实先期资金,及早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开局良好;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协调,保障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加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保障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对试点城市的要求,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地方规章,加强市场准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
2014年2月15日
为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明白放心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规定,按照高效利用资金、统筹建设全局、实现资源共享的建设要求,坚持“层级架构”体系,以技术保障为抓手,以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长效监管为目的,政府依托城市平台,管理考核各节点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分析加工各节点企业的上传数据,合成城市区域内的流通链条,开展追溯应急、问题发现、运行监控等工作,强化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和义务,提高政府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结合我市肉菜流通基本情况,确定“总体设计、城区优先、以肉带菜、辐射周边”的建设方针,力争到2014年年底,基本建成覆盖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的2家生猪屠宰厂、1家蔬菜批发市场、10家标准化菜市场、10家大中型超市,以及50家机关事业单位、学(院)校、企业食堂和大中型宾馆饭店为主的团体消费单位。形成部门监管到位、市场管理严格、经营业户自律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全程追溯管理。
临颍县、舞阳县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本项目二期工程,纳入试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待条件成熟时另行实施,将覆盖范围向其延伸。
三、项目建设任务
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工作量较大。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现有技术条件,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如下:
(一)城市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具备信息存储、在线查询、问题发现、链条合成、统计分析、运行监控等《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功能,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商务部中央管理平台及省商务厅省级管理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
(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以肉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的载体,采用RFID(无线射频技术)标签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在定点屠宰企业、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点、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6大环节建设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
1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
2蔬菜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支持批发市场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贷款结算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电子结算、电子磅、移动采集机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3外埠肉追溯子系统。外埠肉进入漯河市场前,先到漯河市商务局审核备案,领取IC卡,获得对应的屠宰厂追溯子系统软件。再在我市的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点进行刷卡登记,通过抽查称重确认卡货是否一致。查验完成后,合格者准予换证并进入市场,不合格者不予换证。
4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接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
5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企业为主的团体消费单位电子台账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
(三)系统集成及培训。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硬件采购、软件研发和软硬件集成后,鉴于节点企业管理者、肉菜具体经营者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思想认识参差不齐,防止系统“建而不用”、“打折应用”,市商务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主体进行专题培训,保证追溯系统建好用好,切实发挥实效。
四、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规定,对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具体任务及责任单位安排如下: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1月)。深入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团体采购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实地了解各企业的基础设施情况,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和各节点企业电子设备需求情况。起草制定《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经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后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落实项目前期筹备阶段预算资金的计划安排等。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14年2月-2014年6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漯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明确追溯体系框架结构、功能要求、技术模式、追溯流程及资金预算明细,组织专家论证会审定后,及时申报立项并实施。制订项目采购计划,明确专用软硬件、通用软硬件、集成系统和项目监理等各方面的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招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公示后按要求向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审核。
(三)建设实施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2月)。
1.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政府联合监管追溯子系统建设。
2.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定点屠宰厂(场)和屠宰经营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屠宰厂(场)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市区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3.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批发市场蔬菜追溯系统物联网建设,批发环节追溯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肉菜批发交易商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区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4.外埠肉查验点追溯子系统。外埠肉品进入漯河市区销售前,经漯河市外埠肉集中查验点进行查验、登记、追溯码生成、数据上传等,核发生猪产品销售凭证。
5.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商(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区10家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市区10家大中型超市的联网建设、追溯系统调试运行等。
6.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团体消费单位建设(包括大型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产销对接”肉菜加工企业等)。
上述各节点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时间段为2014年7月-2014年8月,选择有代表性的节点进行试验性施工,调试正常并组织自测后申请省商务厅组织中期评估。第二期时间段为2014年9月-2014年12月,待省商务厅中期评估通过后,各节点追溯子系统进行全面建设。
(四)运行测试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与各节点子系统的链接以及性能和安全测试,调整完善系统功能。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5年3月-2015年5月)。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自测验收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报送验收申请材料,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项目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项目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外宣办、市政府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漯河日报社、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及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舞阳县、临颖县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合理分工,明确部门职责任务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负责做好项目调研和立项,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督查平台和系统软硬件建设;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肉菜追溯体系运行规则》、《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和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
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和外埠肉查验点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政府菜办、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商务局负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及其连锁店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追溯子系统建设;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
市外宣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漯河日报社、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保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分解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媒体主动跟进建设进程,大力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环节和成效,提高百姓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保障运行,落实项目启动资金。按照市实施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要求,由市财政局尽快落实先期资金,及早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开局良好;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协调,保障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加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保障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对试点城市的要求,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地方规章,加强市场准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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