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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问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为加快城市发展,加大城市建设资金投入,规范土地开发工作,发挥土地最大效益,现就规范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市城建投公司在城市建设融资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凡市城建投公司投资开发的建设区域,由市城建投公司依法办理土地征用、征收、拆迁、收购手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并可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二、土地开发收支纳入财政管理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通过基金预算从其土地开发收入中安排。市财政部门对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收支实行独立核算,在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开发收入和支出情况。三、明确土地收入使用范围市城建投公司上缴收入首先用于其承担的项目建设支出,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拆迁征地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支出、工作经费、偿还贷款本息、依照有关规定应该包括的其他项目支出,盈余部分用于市政府安排的其它项目支出。四、保证资金高效运转市财政部门要适应市场效率运行要求,保证市城建投公司上缴国库的土地收入资金高效运转。项目支出确定后,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满足市城建投公司建设项目资金周转使用。五、加强市城建投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市城建投公司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范内部财务收支程序,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六、理顺市城建投公司与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关系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帮助市城建投公司编制土地开发收支预决算,组织审批拨付相关款项;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征收、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办理有关土地审批手续;市发展改革委对城建投公司开发的项目要及时备案、立项。七、加强对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城建投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土地开发,按规定上缴土地开发收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人行、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市城建投公司土地开发工作健康良性运行。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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