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产业园区
-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龙云工业园
河南-漯河-临颍县
-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漯河-舞阳县
-
青岛科大都市科技园
河南-漯河-舞阳县
-
河南春风吹来电子商务产业园
河南-漯河-临颍县
-
河南第二工业园区
河南-漯河-召陵区
-
河南渴望科技园
河南-漯河-召陵区
河南漯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漯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河砂资源,确保河道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防洪安全、堤防安全、河势稳定、水事秩序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提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意见: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河南省沙颍河工程管理局、市水利局负责漯河市河道采砂的宏观监督管理,协商规划沙河、澧河河道采砂的可采区和禁采区。全市境内其它河道的采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由市水利局审定。河道采砂管理费和保证金由市水行政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负责收取。河道采砂者,应按计划开采数量一次性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保证金。凡按照批准许可事项进行开采的,经市、县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返还,否则保证金不再返还。二、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市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严格审定河道采砂的范围、时间、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涂改、倒卖、出租、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共管河道的采砂管理,原则上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划分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其辖区内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河道采砂管理职能。各县区应按照批准的可采区、可采期进行全方位管理,不得擅自变更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对河道采砂作业的范围、深度、运砂路线、堆砂地点、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及数量、作业时间、采砂总量、清运时限、弃料处理、安全度汛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有序开采。要坚决打击无证采挖、危及堤防、村庄、防洪工程安全的非法采砂、运砂、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失控、打击不力的,追究县区有关领导的责任。四、依法行政,加大惩罚力度2008年2月底全部清除河道滩地内现有的堆砂,新审批的砂场开采出的砂料,不得堆放在河道堤防之内。严禁破堤开挖路口,损坏河道岸坡堤防,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并按规定交纳堤防损坏赔偿金。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的,水利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并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吊销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各级干部和河道管理人员的行为,严禁利用职权、职务谋取私利;严禁在采砂管理中徇私舞弊、收取好处费。对违纪人员,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河南漯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鼓励和扶持企业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06-03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9-01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舞阳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
2007-07-20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颍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的批复
2007-07-1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培育壮大花生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7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019-05-07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3-02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3-02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03-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