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政策文号:宛政办文〔2011〕19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调整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宛政〔2010〕49号),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宛政文〔2010〕11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和职责通知如下:办公室主任:李建豫市政府副市长副 主 任:冀文鹏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桂延耀市卫生局副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谋划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事宜,使之整体推进、协调健康发展。二、拟订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张仲景医药创新工程和南阳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一)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二)推动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筹建张仲景国医大学;(四)指导、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五)建立完善中医药研发体系,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六)协调、组织张仲景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筹建张仲景博物馆。四、负责张仲景基金会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五、负责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衔接协调,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筹备工作任务。六、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委员会议定的工作事项;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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