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产业园区

河南三门峡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三门峡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三政办〔2013〕51号)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三政办〔2013〕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既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深入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法制保障。二、清理范围2009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2010年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含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清理重点要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一)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二)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三)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不一致的。(四)与国务院部门和我省关于公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的。(五)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或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影响执行效力的。(六)2005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其他需要废止或修订的。四、清理工作的组织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清理工作。清理工作采取集中清理的方式进行。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清理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市、区)政府负责清理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五、清理工作步骤清理工作从2013年11月28日开始至2014年3月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和安排,明确清理工作任务,制订清理工作方案,落实清理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清理范围的要求及时将本地或本部门制定的所有文件目录(含电子文档)和文件原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二)清理审查阶段(2013年12月6日至12月23日)。按照同步分级的要求,各级同时开展清理工作,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提出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应予废止的具体意见,制定机关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对清理意见有异议的,制定机关可以作出说明,由上级政府确定最终处理意见。(三)总结报告阶段(2013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各县(市、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逐级上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各县(市、区)政府的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全市清理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期限报省政府。(四)汇编公布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汇总整理继续有效、修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完善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巩固清理成果,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对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六、清理工作的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各级、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为加强对全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三门峡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二)强化监督检查。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有错不纠、敷衍塞责、统计数据混乱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级政府要及时公布清理工作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长效监督机制。在今后工作中,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或专项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附件:1.三门峡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3.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修改) 4.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2013年12月11日附件1三门峡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水选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组长:封泽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崔晓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成 员:孙宏发(市编办副主任)张增固(市监察局正县级监察员)冯 铎(市财政局副局长)武东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廷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法制办。张廷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