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商丘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政策文号:商政办〔2023〕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商高校:《2023年商丘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商丘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畅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围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主导产业和全市13条产业链,分行业分区域挖掘、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政策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服务模式,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确定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有企业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且按要求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年度招聘计划60%的国有企业,2023年可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新兴领域、新兴业态就业创业,抓住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带来的就业机会,围绕我市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系统加强人才人力要素的匹配。市县两级各类园区都要开辟专门的场地、岗位,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入园就业创业。拓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就业空间,针对代驾、快递、外卖、电商、微商等新型职业,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业创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政策性岗位招用力度。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2023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及早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合理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于8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统筹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项目。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募规模在2022年基础上争取有较大提高。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有关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落实好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高定工资、考试加分等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毕业生成长发展空间。鼓励毕业生升学深造。市内高校引导毕业生参加专升本、研究生、第二学位等升学考试,获取更高层次学历学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稳定大学生参军入伍规模。义务兵征集和直招军士、军队文职人员招录中优先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院校毕业生。畅通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参军“四优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对应征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应征入伍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的学费补偿,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商丘军分区动员处、政治工作处,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4300个以上。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发更多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实践锻炼,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被评为省级示范见习基地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或者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开展精准就业创业服务。组织政校对接。把主动向校内延伸服务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效手段,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持续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加强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高校要按一定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列入大中专校院职称专业设置范围,鼓励高校按照条件和比例为申报就业创业指导专业职称的人员分配1~2个高级职称名额。开展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遴选推荐评定工作。强化求职招聘。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会同市内各高校,抓住2023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期,加密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活动频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轮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4365”校园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结合我市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主导产业、13条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等人才需求,举办区域、行业、专业等定制式招聘活动,坚持“一校一策”,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服务平台,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提高人岗匹配效率,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和区域间岗位信息共享渠道,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优化手续办理。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招聘录用、报到入职等手续,便捷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持续跟踪联系。坚持不断线开展高校毕业生离校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持续跟踪服务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持续跟进落实实名帮扶服务。教育部门要落实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将去向登记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必要环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对有就业意愿的,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实施青年创业扶持计划。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经金融机构同意后可给予展期还款。支持各类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并依据服务在校大学生创业者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团市委、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加大对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帮扶力度,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强化兜底保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守住就业底线。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继续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团市委、市残联、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升就业技能。围绕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对高校毕业生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积极动员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引导大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权益维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等限制性条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的就业秩序。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争议案件,简化办案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处理,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高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商丘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 件商丘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摆向阳 市长副 组 长:袁道强 副市长 王爱林 副市长 蔡英奇 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 王全国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吴英杰 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陈向炜 商丘师范学院校长 陈中亚 商丘工学院党委书记 薛明志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叶长青 永城职业学院院长 王明永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张冰燕商丘学院党委书记成 员: 闫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志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开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岳学友 市委编办主任 李世超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韩涛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庞进红 市科技局局长 赵志强 市民政局局长 袁其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子玉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马索义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李德怀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承忠 市税务局局长 张启辉 团市委书记 张林卿市残联理事长李建华 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行长常志勇 商丘军分区动员处处长史昶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东晓 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家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爱林兼任,韩涛、高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