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政策文号:周政办〔2022〕1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3月10日周口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推动全市“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确保“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原则(一)突出重点。聚焦实现“两个确保”,推进“十大战略”,突出“六新”,以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将符合省、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要求的高质量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活动滚动推进。纳入“三个一批”活动的项目,原则上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1亿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不低于10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不低于5亿元、社会民生事业项目不低于2亿元。“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性强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二)客观公正。评价采用网络数字化手段和现场核实认定相结合的方式,每期“三个一批”项目申报、进展情况调度在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和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所有数据可溯源,现场核查拍照留痕,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三)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基础条件、项目规模、主导产业方向等差异因素,对各地制定个性化评价目标任务,坚持总量与增量并重,以调动各地积极性。“三个一批”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年底可动态调整一次,将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目标任务。(四)结果导向。以推动有效投资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为目标,在把签约项目履约率、履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同时,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二、评价对象本办法评价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三、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五部分,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据实核算)两部分。(一)项目谋划储备情况(10分)主要评价谋划项目总体情况、质量情况和转化情况等三个方面。1.总体情况(4分):评价谋划项目的个数、总投资,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总投资四项指标。2.质量情况(2分):评价储备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中,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四项指标。根据各县(市、区)数据高低排名计分。3.转化情况(4分):评价每季度谋划项目转化率,即谋划储备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项目个数占比,两项指标。根据各县(市、区)转化率高低依次排名计分。转化情况由各县(市、区)在储备系统中按季度调度,每季度末当月15日之前完成调度,由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确认后计算转化率。(二)签约落地情况(30分)主要评价“签约一批”项目的洽谈对接情况、总体情况、开工情况等三个方面。1.“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10分):评价各县(市、区)自行举办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参加省、市重大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招商、接待重要客商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成立、服务跟踪台账建立、工作举措落实等情况,创新探索招商方式,出台开放招商重大政策、营商环境重大创新举措等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核实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2.“签约一批”项目总体情况(5分):评价签约项目个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年度计划投资占比,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项目占比等指标。由市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3.“签约一批”项目开工情况(15分):评价“签约一批”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季排名情况等指标,由市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三)开工投产情况(30分)主要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总体情况、投产情况、质量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进展、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展、开发区项目进展、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1.总体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项目开工,以符合统计制度规定的开工标准为依据。2.投产情况(3分):评价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和投产率两项指标,两项指标之间不设置权重,根据各县(市、区)数据高低排名计分。各县(市、区)需季度末对两项指标进行调度,市重点项目办、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审核确认。3.质量情况(3分):评价“开工一批”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和个数占比,外资项目个数占比等三项指标,根据排名计分。4.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年省市重点项目,截至当季末的投资进度、开竣工、信息报送等情况,根据市重点项目办月度综合评价通报结果排名,根据排名计分。5.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上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本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6.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本年度政府专项债项目,截至当季末争取专项债券额度、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债券使用率等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各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7.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年补短板“982”工程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等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8.开发区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发区内新增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数量、截至当季末在建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数据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9.全市工业项目、省级技改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全市工业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省级技改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指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数据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10.重点外资项目进展情况(3分):考评当年省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当季末的投资完成数、项目建设形象进度情况等,由市发展改革委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四)投产达效情况(20分)1.总体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参考各县(市、区)近三年各自省市重点项目中竣工项目个数及年度计划投资年度平均值,设置为各单位当年“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季度目标为年度目标的1/4(上下浮动10%以内均视为完成任务)。2.达效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达效率。根据各县(市、区)数据高低排名计分。各县(市、区)需季度末进行调度,市重点项目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数据审核确认。3.有关经济指标情况(10分):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五项指标,每项指标2分。由市统计局对各单位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五)服务保障情况(10分)服务推进方面:采取目标任务制,评价全域性重点项目专题研究推动会议、领导调研活动等情况。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的调研督导活动、至少召开一次县级领导组织的项目协调推进会,任务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要素保障方面:评价各部门对“三个一批”项目服务保障情况,包括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完成情况、用地保障情况,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项目建设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等。各部门服务保障情况由相应的市直部门对各县(市、区)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六)加分项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分。“签约一批”项目中,有新设投资额3000万(含)、1000万(含)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总成绩分别加2分、1分;新增引进100亿元(含)以上省外、市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总成绩分别加2分、1.5分;新增引进50亿元(含)以上省外、市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总成绩加1分。外资、内资项目分别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不重复加分。2.重大开工项目加分。每季度评价中,“开工一批”项目中有新增10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3分,有新增5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2分。(产业园区等打捆项目除外)3.宣传报道加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被国家主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做法获得省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当季评价总成绩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4.观摩活动加分。在全市重点项目观摩讲评活动中,对综合得分前3名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七)减分项1.未签约外资项目或未完成招引目标任务扣分。当季未签约外资项目的,总成绩扣2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主导产业每年至少招引落地1个5亿元以上的项目,分管工业、商务、农业的负责同志每年至少招引落地1个3亿元以上的项目,每少1个项目总成绩扣2分。2.未按时开工项目扣分。当季未实质性开工的,每个扣总成绩0.5分,累计不超过5分。3.弄虚作假扣分。实地督导核查中发现虚假签约、虚报开工、投产和投资进度的,虚报项目总投资或建设内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总成绩1分。4.环保“一刀切”扣分。各县(市、区)在项目服务推进过程中,因环保管控擅自提高管控级别实施“一刀切”,造成项目大面积停工情况的,当季评价总成绩中扣1分。5.观摩活动排名落后扣分。在全市重点项目观摩讲评活动中,对综合得分后3名分别扣总成绩1.5分、1分、0.5分。6.每年度未完成新开工12个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任务扣分。各县(市、区)每年度未完成新开工12个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其中:工业项目9个,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3个)任务的,每少1个项目扣总成绩0.5分。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大产业项目不包括工业项目。7.核查问题项目扣分。在省核查组实地督导核查中发现影响我市在全省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建成率、投产项目达效率考评排名的问题项目,每发现一个项目扣总成绩1分。(八)开工、投产、达效标准开工标准: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视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均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为准。技改类、入驻已建成的标准厂房等项目,生产设备到场视为开工。投产标准:工业项目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生产作业线全部建成;非工业建设项目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工程全部建成。达效标准:工业项目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生产作业线全部建成,经过试运转,验收鉴定合格,移交给生产部门投入生产; 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工程全部建成,能发挥其全部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给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对“三个一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分包领导,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项目谋划招商、开工投产、投产达效、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制定本单位推进措施,抓好活动组织开展,确保“三个一批”项目良性滚动实施。(三)坚持求真务实。要坚决杜绝虚假开工、虚报投资、报大建小等不良现象,要一切工作立足于实,从项目谋划的源头抓起,实行全周期严格把控,确保项目谋划储备、招引落地、投资进度、投产达效、协调服务等工作都能够取得切实效果。五、结果应用市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对各县(市、区)“三个一批”活动季度和年度评价排名结果予以通报,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考评结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要素安排予以倾斜;对市直各责任单位在全省“三个一批”活动季度和年度评价单项排名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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