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周政办〔2014〕 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的《周口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2月25日周口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 动 计 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4年2月10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九项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扩充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创新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推动全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任务目标(一)经济总量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每年增长16%以上,2014年完成增加值100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增加值每年增长17%以上,2014年完成增加值800亿元以上。(二)企业规模目标。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每年新增1万家以上,2014年底超过14万家;中小微企业每年新增1000家;2014年底达到2.8万家;规模以上企业总数每年新增100家。(三)发展质量目标。2014年民营经济实现利润超过516亿元,就业人数达130万人,纳税超过60亿元;中小微企业实现利润超过160亿元,就业人数超80万人,纳税超过50亿元。三、重点工程(一)“六六六”成长工程。一是6家升级。每年筛选6家中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促其成长壮大,力争每年有6家中型企业升级为大型企业。二是66家进规。每年筛选66家小型企业进入周口市“小强人”企业培育计划,除了争取省支持外,市、县两级联合培育,促其加快发展,力争成长为规模企业。三是660家创办。每年带动创办660家以上企业,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注重扶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建立动态培育库,实行部门联动,集中要素资源,进行动态服务,促其成长发展和做大做强。(二)转型升级工程。一是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建立市技术改造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振兴项目、工业结构调整和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每年争取10个以上特色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10个农业产业化资金项目,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禁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推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退出市场。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资源、土地、环境容量、市场等发展空间,努力实现绿色发展。(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一是2014年建设10个以龙头企业带动、小微企业集聚为特征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特色鲜明、上下游企业配套完整的发展方向,集中要素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二是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抓手,制定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每年争创1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不断提升集群发展水平。(四)人力资源保障工程。一是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将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纳入市人力资源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每年组织20名中小微企业家到国内著名院校学习深造;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10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每年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000人;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对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给予适当培训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新入职和即将入职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培训。二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依托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开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用工推荐、代理招聘、社会保险等方面“一站式”服务。支持校企合作,依法减免实习实训基地和工厂的相关税费。继续做好用工对接工作,每年联合开展10场分行业、分区域的双选会;组织开展我市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三是加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继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满足中小企业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需要。(五)金融服务工程。一是加强银企对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专营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投放考核、贷款差异化监管等措施。政府尽快出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建立政、银、企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分领域、分行业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深入实施“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探索建立梯度培育,层次发展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加快中小企业上市步伐,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对中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按照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的0.1%给予发行费补贴,每户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由当地政府按发行额的0.5%给予发行费补贴。三是发展新型融资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民营经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符合村镇银行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法人治理、经营管理及支农服务等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积极推进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市、县两级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六)市场开拓工程。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0%以上的份额给中小企业,并向本市中小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推动市内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产品。二是帮助企业建设电子商务营销网络。深入实施“翔计划”,每年帮助200家中小企业建设电子商务营销网络。三是支持企业开拓省内外市场。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省内外大型展览展销、投资洽谈、网上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对参加国家级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华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的小微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对参加境外国际性展览会的,给予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摊位费、人员费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实际70%的补助。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争取省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七)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取认定3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到2014年底争取认定2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在产业集聚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设计研发、实验推广、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信息咨询、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到2014年底建成运行市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服务平台的要求,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支撑,每两年创建一个省级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监测运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监测、运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反映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分类统计体系、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制度、市场监测制度、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四是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会等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中介组织;加强中介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介组织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八)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对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争创省长质量奖获,培育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5家,新增河南省名牌产品1-3个,新增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省级以上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探索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提供载体。积极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各种类型孵化器全面发展,引导有关县市区、行业建设综合和专业孵化器,逐步在全市形成网络化布局。引导孵化器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其提供技术指导、项目对接、产权交易、信息共享等多种服务。(九)优化发展环境工程。一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逐一落实到位,对各有关单位落实政策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察。二是放宽市场准入。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放宽对经营场所和出资方式的限制。三是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政策。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征收标准和范围,降低收费标准。对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明纪律,禁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四是强化企业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完善重点企业服务机制、政企沟通机制、企业权益保护和问题受理机制、政策导向和发布机制。做好“三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工作,着力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认真落实领导分包、“首席服务员”、现场办公、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等制度、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切实简化报批、审批手续,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确保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对纳入成长工程和“小巨人”工程实施范围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支持项目,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在涉企资金安排时,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要平等对待。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二是建立考核制度。把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考核范围,作为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二)明确部门分工。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分工方案(见附件),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意见。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及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企业和产业集聚区送政策、送服务,让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树立创业典型,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创业有功的良好氛围。

河南周口产业园区

河南周口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南周口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