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质量立市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质量立市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周政办〔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大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2011年12月8日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突出抓好质量提升活动等八项重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一、重点工作分工(一)深入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各县(市、区)政府100%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质量立市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对各县(市、区)质量立市战略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工商局、旅游局)(三)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高质量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对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满足质量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水务局、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四)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抓好知名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旅游局)(五)开展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活动。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确定一批培育对象,2012年争创1个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旅游局)(六)完善周口市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各类组织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走质量引领发展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局)(七)加大政府质量奖励力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表彰一批质量长期稳定、质量技术标准水平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同行前列、消费者或用户满意水平高、质量管理水平高、长期诚信经营的知名品牌和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八)加快构建全市标准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增强中小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整合标准信息资源,加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九)以认证认可为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到2012年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局)(十)新建3个左右省级质检中心。依托产业集群布局,建设统分结合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平台,形成综合性平台和专业性平台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检验检测平台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畜牧局)(十一)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尽快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同时,提供和创造更好的环境,推动我市食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卫生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十二)加强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打击违法行为的统一协调机构,实现产品监管的无缝对接,形成各部门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局、水务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十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十四)加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构建全市质量、计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搭建反映产品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十五)加快推进全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质量征信系统,实现与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对接。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尽快实现多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人行周口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卫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科技局、商务局、水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地税局、统计局、旅游局、周口银监分局)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质量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质监部门作为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质量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在抓落实、重实干、求实效上下功夫。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与牵头单位的沟通衔接,扎实推进工作。(三)强化工作责任,跟踪督查求效。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考核评估,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质量立市和品牌带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带头宣传质量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质量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行为;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增强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