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政策文号:驻政办〔2022〕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
活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驻政办〔202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1日
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
评价办法(试行)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市“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突出“六新”,以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将符合省、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要求的高质量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活动滚动推进。纳入“三个一批”活动项目,原则上内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外资项目不低于1000万美元。“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强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
(二)客观公正。通过网络和现场核实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项目申报、进展情况调度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和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开展,做到所有数据可溯源,现场核查要拍照留痕,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三)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各地基础条件、项目规模、主导产业方向等差异因素,制定个性化评价目标任务,坚持总量与增量并重,以调动各地积极性。对“三个一批”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每年年底可动态调整一次,将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目标任务。
(四)结果导向。以推动有效投资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为目标,在把签约项目履约率、履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同时,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二、评价对象
本办法评价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三、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五部分,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据实核算)两部分。
(一)项目谋划储备情况(10分)。主要评价谋划项目总体情况、质量情况和转化情况三方面。
1.总体情况(4分):评价纳入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项目的个数、总投资,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总投资四项指标。纳入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实行目标任务制评价,参考最近年度省重点项目中开工(拟开工、续建)项目个数和总投资的3倍,设置各单位当年需谋划项目的个数和总投资目标。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总投资指标实行排名制计分。储备项目通过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和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储备。
2.质量情况(2分):评价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储备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中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共四项指标。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
3.转化情况(4分):评价每季度谋划项目转化率,即纳入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储备库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项目个数占比,共两项指标。根据各地转化率高低依次排名计分。转化情况由各地在储备系统中按季度调度,每季度末当月15日之前完成调度,由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市招商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确认后计算转化率。
(二)签约落地情况(30分)。主要评价“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总体情况、开工情况等三个方面。
1.“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10分):评价各地自行举办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参加全市重大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招商、接待重要客商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成立和建立服务跟踪台账、工作举措落实等情况,创新探索招商方式,出台开放招商重大政策、营商环境重大创新举措等情况。由市招商局负责核实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2.“签约一批”项目总体情况(5分):评价签约项目个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年度计划投资占比,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等指标。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3.“签约一批”项目开工情况(15分):评价“签约一批”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季排名情况等指标,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三)开工投产情况(30分)。开工投产部分,主要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总体情况、投产情况、质量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补短板“982”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项目、全市工业项目、市级技改项目、重点外资项目等进展情况。
1.总体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参照各地近三年各自省、市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年度平均值,设置各单位当年“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季度目标为年度目标的1/4(上下浮动10%以内均视为完成任务)。
2.投产情况(3分):评价“开工一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和投产率两项指标,两项指标之间不设置权重,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各地需季度末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对两项指标进行调度。由市重点项目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审核确认。
3.质量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和个数占比,外资项目个数占比等三项指标,根据指标高低排名进行计分。由市重点项目办、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审核确认。
4.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年省重点项目截至当季末的投资进度、开竣工、信息报送等情况,根据市重点项目办月度综合评价结果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5.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上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本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市发改委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6.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本年度政府专项债项目截至当季末争取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占当地债务空间比例、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债券使用率等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市发改委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7.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近两年补短板“982”工程项目截至当季末的项目个数、总投资、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等情况,由市发改委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8.产业集聚区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季产业集聚区内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数量增速、截至当季末在建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由市发改委进行数据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9.全市工业项目、市级技改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全市工业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指标,市级技改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指标。由市工信局负责数据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10.重点外资项目进展情况(3分):考评当年市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当季末的投资完成数、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等。由市发改委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四)投产达效情况(20分)
1.总体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参考各地近三年各自省、市重点项目中竣工项目个数及年度计划投资年度平均值,设置各地当年“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季度目标为年度目标的1/4(上下浮动10%以内均视为完成任务)。
2.达效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达效率。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各地需季度末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进行调度,市重点项目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数据审核确认。
3.有关经济指标情况(10分):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五项指标,每项指标2分。由市统计局对各单位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五)服务保障情况(10分)
服务推进方面:采取目标任务制,评价全域性重点项目专题研究推动会、领导调研等情况。各地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项目调研督导活动、至少一次县级领导组织的项目协调推进会。上述任务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
要素保障方面:评价各部门对“三个一批”项目服务保障情况,包括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用地保障情况;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的按时办结情况等。服务保障情况由相应的市直部门对各地情况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六)加分项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一批”项目中,由新设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或新引进100亿元以上省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总成绩加2分;有新设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或新引进50亿元以上省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总成绩加1分。外资、内资项目分别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2.重大开工项目。每季度评价中,“开工一批”项目中有新增10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3分,有新增5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2分。产业集聚区等打捆项目除外。
3.宣传报道加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获国家或省主要媒体(如: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做法获得省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在当季总成绩中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七)减分项
1.未签约外资项目。当季未签约外资项目的总成绩扣2分。
2.未按时开工项目。当季未实质性开工的,每个项目扣总成绩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3.弄虚作假。实地督导核查中发现虚假签约的,虚报开工、投产和投资进度的,虚报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总成绩1分。
4.环保“一刀切”。因环保管控实施“一刀切”造成大面积项目停工情况的,当季评价总成绩扣1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三个一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谋划招商、开工投产、投产达效、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职职责,认真制定推进措施,抓好活动组织开展,确保“三个一批”项目滚动实施。
(三)坚持求真务实。要坚决杜绝虚假开工、虚报投资、报大建小等现象,要对项目实行全周期把控,确保项目谋划储备、招引落地、投资进度、投产达效、协调服务等工作取得实效。
五、结果应用
市重点项目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三个一批”活动评价结果,并将“三个一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考评。同时,对在全市“三个一批”活动评价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在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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