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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户旱厕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户旱厕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3日
驻马店市户旱厕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
实施方案为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度,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区户旱厕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快户旱厕改造无害化进程,在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彻底消除户旱厕,促进居民生活、生产环境方面系统改善。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建成区改厕范围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通告》(驻政〔2013〕104号)文件设定。
2.城乡结合部改厕范围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通告》(驻政〔2013〕104号)文件划定的区域向外延伸1000米。
3.南北两条高速引线由建成区纵向向外延伸2000米,横向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
(二)项目内容
按照《农村户厕卫生标准》,对户旱厕进行无害化改造,共有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二联式沼气池、粪尿分集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双坑交替式等6种类型。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适宜类型,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并通过改厕带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5月20日前启动项目,2016年7月20日完成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2016年7月31日完成项目评估验收。
三、项目职责分工
在市公厕和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户旱厕改造采取分级负责、分区进行、群众参与、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市创卫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技术方案,培训相关人员,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解决难题,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质量控制,考核验收项目实施情况。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以行政区域为板块,制定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组织形式、工作计划、监督指导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品目、数量和价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或议标采购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防止招标工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标公司入驻后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项目运作,做好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进度和效果。
(三)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改造工作,派出专人配合、监督中标公司在辖区内对户旱厕逐个进行改造。改造结束后,严格按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由户主、居委会负责人、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同时签字存档。辖区户旱厕改造完毕后,由办事处汇总,经各居委会和公司负责人核对无误,办事处书记或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逐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并上报区政府(管委会)留存备案,其中一份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创卫办备案待查。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户旱厕改造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各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都要成立户旱厕改造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财政和卫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要明确有关部门抓落实,确定责任人负专责,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市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改造工作。对改造成功的进行补助。改造结束后,市创卫办组织专家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随机抽样验收,抽样合格率达到100%后,向市公厕、户旱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市政府按照改造数量和标准向各区下拨补助经费。各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基层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以及利用各种手段套取专用资金。
(三)强化目标责任。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改厕项目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单位,确保改厕不漏户,户户都达标。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确定项目居委会、村完成时间表,并报市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创卫办备案。对厕所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和进度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厕所建设完成情况。
(四)加强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质量监测。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项目执行各环节,组织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数据集中审核,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完成质量。
(五)加大督导暗访力度。每发现一个改造不合格或漏改的户旱厕,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对各区或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现将《驻马店市户旱厕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3日
驻马店市户旱厕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
实施方案为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度,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区户旱厕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快户旱厕改造无害化进程,在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彻底消除户旱厕,促进居民生活、生产环境方面系统改善。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建成区改厕范围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通告》(驻政〔2013〕104号)文件设定。
2.城乡结合部改厕范围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通告》(驻政〔2013〕104号)文件划定的区域向外延伸1000米。
3.南北两条高速引线由建成区纵向向外延伸2000米,横向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
(二)项目内容
按照《农村户厕卫生标准》,对户旱厕进行无害化改造,共有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二联式沼气池、粪尿分集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双坑交替式等6种类型。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适宜类型,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并通过改厕带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5月20日前启动项目,2016年7月20日完成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2016年7月31日完成项目评估验收。
三、项目职责分工
在市公厕和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户旱厕改造采取分级负责、分区进行、群众参与、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市创卫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技术方案,培训相关人员,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解决难题,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质量控制,考核验收项目实施情况。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以行政区域为板块,制定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组织形式、工作计划、监督指导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品目、数量和价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或议标采购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防止招标工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标公司入驻后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项目运作,做好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进度和效果。
(三)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改造工作,派出专人配合、监督中标公司在辖区内对户旱厕逐个进行改造。改造结束后,严格按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由户主、居委会负责人、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同时签字存档。辖区户旱厕改造完毕后,由办事处汇总,经各居委会和公司负责人核对无误,办事处书记或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逐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并上报区政府(管委会)留存备案,其中一份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创卫办备案待查。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户旱厕改造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各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都要成立户旱厕改造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财政和卫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要明确有关部门抓落实,确定责任人负专责,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市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改造工作。对改造成功的进行补助。改造结束后,市创卫办组织专家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随机抽样验收,抽样合格率达到100%后,向市公厕、户旱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市政府按照改造数量和标准向各区下拨补助经费。各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基层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以及利用各种手段套取专用资金。
(三)强化目标责任。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改厕项目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单位,确保改厕不漏户,户户都达标。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确定项目居委会、村完成时间表,并报市公共旱厕、户旱厕改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创卫办备案。对厕所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和进度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厕所建设完成情况。
(四)加强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质量监测。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项目执行各环节,组织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数据集中审核,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完成质量。
(五)加大督导暗访力度。每发现一个改造不合格或漏改的户旱厕,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对各区或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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