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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驻马店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5年驻马店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3月5日
2015年驻马店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我市生态网络,切实做好2015年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驻政文〔2013〕37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兴林富民、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为建设美丽驻马店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
营造林任务:全市安排营造林任务34.8325万亩,其中,造林12.292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1.14万亩,发展花卉苗木1.4万亩。各县(区)营造林计划明细见附件。
三、建设重点
2015年建设重点是国家级和省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依据《2015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驻马店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规划》,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包括:1.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2.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3.退耕还林工程。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包括:1.生态廊道网络工程;2.“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3.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4.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
四、重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严格执行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营造林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严禁地块重迭。审批的工程作业设计任务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05%,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作业设计组织施工。省级核查时以计划文件为准,对照审批的工程作业设计文件及工程作业设计文本进行核查,核查面积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05%,对超过的部分、文件中没有的工程不核查。省对下达计划105%以内的经核查合格的面积兑现省级补助资金,对超过部分不兑现。对没有计划的工程、国家工程超计划的部分不兑现省级补助资金。
(三)足额落实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与省林业厅验收结果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如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要削减直至取消补助资金。市、县(区)财政要按照豫政〔2013〕42号文件要求将省拨付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足额落实建设资金。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挪用。同时,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四)搞好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市林业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项目造林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市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问效督查通报,对政府目标完成情况和建设质量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和补助资金及发放情况等向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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