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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驻马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驻马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6日2014年驻马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
1.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
2.制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管理公共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清理精简情况,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5.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升电子政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6.落实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八项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复杂事项进行决策时,要按照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
7.加强对县区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8.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落实行政决策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9.坚持制度建设为重点。着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议题以及亟待规范的领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使制度决策、制定进程与实际需要相适应。
10.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1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豫政办〔2013〕97号)要求,认真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2.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工作。坚持以“服务提升年”为主题,全面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使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上水平、上台阶、见成效。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驻马店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明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据法定程序授予行政执法人员相应的执法资格,对拟上岗执法的人员,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15.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农业、气象、工商、环保、工信、商务、旅游、卫生等为全系统重点推进部门,要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载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
16.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合法规范开展。
(五)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7.探索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8.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法制化。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复议培训、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责任目标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县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把法制监督、纪检监察与公务员监督管理融合为一体,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县区各部门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实行跟踪反馈、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
19.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2014年驻马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6日2014年驻马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
1.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
2.制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管理公共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清理精简情况,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5.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升电子政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6.落实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八项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复杂事项进行决策时,要按照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
7.加强对县区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8.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落实行政决策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9.坚持制度建设为重点。着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议题以及亟待规范的领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使制度决策、制定进程与实际需要相适应。
10.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1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豫政办〔2013〕97号)要求,认真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2.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工作。坚持以“服务提升年”为主题,全面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使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上水平、上台阶、见成效。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驻马店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明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据法定程序授予行政执法人员相应的执法资格,对拟上岗执法的人员,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15.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农业、气象、工商、环保、工信、商务、旅游、卫生等为全系统重点推进部门,要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载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
16.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合法规范开展。
(五)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7.探索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8.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法制化。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复议培训、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责任目标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县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把法制监督、纪检监察与公务员监督管理融合为一体,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县区各部门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实行跟踪反馈、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
19.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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