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政策文号:驻政文〔2024〕2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驻政文〔2024〕20号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驻马店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3月20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河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豫自然资发〔2023〕56号)、《驻马店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驻政办〔2019〕67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拟纳入政府土地储备174宗,面积13796.59亩(见附件)。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土地的储备,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承办;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协调辖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征收、征用、收回手续,完善储备前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市财政局做好储备资金的筹措和拨付。二、列入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三、各辖区政府(管委会)统一安排对土地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危险性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土地,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应明确治理的责任主体,在未完成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四、各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预算编制、实施安置并对储备土地进行监管,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五、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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