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办法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2022年1月1日,河南省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法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调整范围从单一省级储备扩展至地方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储备体系,通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粮食储备新格局,为区域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同时优化粮食产业发展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
(一)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大省和粮食转化加工大省,河南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肩负重要责任。此前,河南储备粮管理相关规定多聚焦省级层面,市、县级储备及企业储备的管理规范相对分散,难以形成储备合力。随着粮食产业市场化程度提升和应急保障需求增加,原有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河南综合性储备粮管理法规的空白,通过明确政府与企业在储备中的权责,推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储备体系,为粮食安全治理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
(二)新《办法》的核心调整在于扩大管理范围与完善协同机制。在储备主体上,明确地方政府储备包括省、市、县三级,各级政府需根据区域人口规模、粮食消费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储备规模,落实储备责任;企业储备则分为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储备,鼓励大型粮食加工、贸易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储备,商业储备则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支持其发展。在管理机制上,新《办法》建立了由粮食和储备部门牵头,财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
(三)新《办法》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政府为主,社会共担”粮食安全格局的形成。在日常保障中,政府储备发挥“压舱石”作用,企业储备通过市场化运作补充市场供应,两者协同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在应急情况下,政府储备可快速响应调拨,企业储备则依托其网点优势实现高效配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同时,规范的储备管理体系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仓储、物流、加工等领域,促进粮食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群发展,为河南粮食产业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环境,推动粮食安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协同提升。